![]()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7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6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000万股。经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875万股,其中新股发行1,500万股,老股转让375万股(即本次公开发行中设定12个月锁定期的股票数量为375万股)。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川华信验(2015)08 号《验资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5]10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5年3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5年6月1日取得了四川省资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变更内容如下: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陆仟万元"变更为"人民币柒仟伍佰万元"。 其他登记事项无变化。 二、备查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3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ST华赛 公告编号:2015-53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因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尚在论证,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华赛,证券代码:000068)自2015年5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并已经确定了相关中介机构。目前,公司正在组织中介机构开展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论证等各项工作。因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尽快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各项工作,及时披露非公开发行预案等相关文件并尽快复牌。 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股票停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5-038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办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日前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关于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情况 1、飞马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59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66%)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5月31日。上述标的证券数量股份已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手续,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本次交易不影响飞马投资行使上述股份相关股东权利。 2、飞马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50%)质押给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在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的委托贷款提供担保。上述股份已于2015 年 6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从 2015 年6月 1 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止。 二、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飞马投资质押给浙江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管")用于其与浙商资管签订的《浙商聚银1号飞马国际股票收益权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收益权买入回购合同》提供质押担保的本公司股份2,917.50①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89%)已全部解除质押,并于近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相关登记手续。 注:①飞马投资质押给浙商资管原股份为1,945万股,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上述股份在除权除息后增至2,917.50万股。 三、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飞马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37,44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2.75%,累计质押数量为28,253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75.46%,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7.35%。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5-064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恒天海龙")分别于2015年3月6日、3月23日、5月28日发布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的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和《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2)。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恒天")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兴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乐集团")为本次股份转让的拟受让方,双方已签订了《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与兴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中国恒天拟向兴乐集团协议转让公司2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15%)。 目前,兴乐集团已按照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向中国恒天支付了部分股份转让价款。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已经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能否获得批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