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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15-076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意向书>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2015-06-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作意向书》及《<合作意向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的签署,仅是公司与交易对方股权收购和转让的初步意愿及初步商洽结果。本次股权收购是否能推进,尚待根据尽职调查、审计或评估结果等进一步协商确定。因此,该收购事项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拟开展的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及披露程序。 2015年6月2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刘忠臣、刘岚、维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3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075号公告《关于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2015年6月3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就《合作意向书》签订了《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审计机构的初步审计结果,本次拟收购的标的股权(模拟合并口径)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59亿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10亿元、2.37亿元。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上述数据可能与最终审定数据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数据以审计机构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2、公司拟收购的标的股权对应的交易价格不超过15亿元,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公司聘请的、经各方共同认可的且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的审计和评估结果由各方协商一致确定。 3、如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署正式的股权收购协议,公司将以现金方式支付收购标的股权的全部对价。 备查文件:《<合作意向书>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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