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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协商一致,自2015年6月5日至2016年3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对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金融·家"电子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金融@家"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WAP)和个人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本公司旗下基金包括: 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001252); 中海积极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001279)。 三、具体优惠费率 在优惠活动期间,个人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金融·家"电子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八折优惠。 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不低于0.6%的,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含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各基金原费率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 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银行网址:www.icbc.com.cn 2、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 (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zhfund.com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5-022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函询证,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2日、6月3日和6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自查情况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公司及有关人员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情况。 2、针对近期投资者比较关注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和控股股东国企改革事项,公司前期相关公告信息如下: (1)、2014年10月30日和11月28日,四川长虹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不超过10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14,285.71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亿元(含本数),其中拟收购关联方四川电子军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不低于本次发行前持股比例(23.20%)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2015年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获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批复同意。 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事项尚需获得四川省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等。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1日、2014年11月29日、2015年1月30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15年6月2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的《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方案》内容及批复精神,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组织推进改革相关工作。根据绵阳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2015年6月2日,经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其名称已由"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也做了相应变更。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4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4、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向控股股东函证情况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绵阳市国资委询证,答复如下:"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没有买卖四川长虹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做出如下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5日 股票代码:002027 股票简称:七喜控股 公告编号:2015-38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七喜控股,证券代码:002027)自 2015 年5月 4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9日、5月16日、5月23日、5月30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0、2015-31、2015-33、2015-36),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现经公司核实,该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由于该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 年6 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本次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公司承诺争取在2015年7月3日前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 年7月3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三、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5-029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接到控股股东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丰股份")(持有公司股份290,314,9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63%)通知,洋丰股份和公司董事杨才学、杨小红于2015年6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深证调查通字15042号、15043号、15044号),因其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不变。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案件调查进度,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15-051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为避免歧义,现对公告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原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二六三;证券代码:002467)交易价格在2015年6月3日、2015年6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现更正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二六三;证券代码:002467)交易价格在2015年6月3日、2015年6月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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