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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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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15-026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华恒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预计担保额250,000万元,截至公告日,本公司为上述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余额为99,020万元。

  ● 本次担保存在反担保。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对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及签署相关合同,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11月14日,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预计为参股公司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公司为北京华富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富新业”)、北京华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业”)、北京华恒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兴业”)合计最高额不超过35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董事会对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及签署相关合同,在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14年11月28日,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参股公司(华富新业公司)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参股公司(华恒业公司)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参股公司(华恒兴业公司)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华富新业、华恒业、华恒兴业合计最高额不超过35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担保已经解除。

  公司参股公司华恒兴业拟与上海晟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晟科”)、中国光大银行北京西城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西城支行”)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上海晟科委托光大银行西城支行向华恒兴业发放25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4年。

  公司拟为华恒兴业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将所持华恒业、华富新业股权向光大银行西城支行提供质押担保。在华业地产提供本次担保的同时,华恒业的控股股东上海光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华富新业的控股股东上海光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华恒兴业的控股股东上海光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华业地产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预计为参股公司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的担保发生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恒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55号418室

  法定代表人:徐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参股公司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华恒兴业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间:4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25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需提供担保的公司有关资信情况进行了查证, 该等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本次担保事项属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担保事项的决策范围,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5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为990,130万元,占本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7.07%。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97,130万元,占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5.03%。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5-047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林文昌先生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6月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林文昌先生的通知,其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票质押解除情况

  林文昌先生原质押给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的公司股份35,726,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因已还清太平洋证券的借款,已于2015年6月2日在太平洋证券上海黄浦区黄河路证券营业部完成质押解除手续。

  上述质押情况请详见2014年9月18日、2014年10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2)《关于控股股东林文昌先生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91)。

  二、本次股票再质押情况

  林文昌先生因个人融资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5,726,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仅限于林文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收益权的转移,不会影响林文昌先生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及表决权、投票权的转移。本次业务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6月2日,质押期限为1年,质押期间允许提前购回,最早购回时点为2015年12月4日。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三、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林文昌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5,726,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35,726,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7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证券代码:002674)已于2015年5月2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22日、5月29日披露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和《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2015-036)

  截止本公告日,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证券代码:002674)自2015年6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鑫富 公告编号:2015-043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5月13日,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公司拟向福斯特出售全资子公司湖州鑫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鑫富")100%股权及公司位于临安经济开发区的土地与房产。该事项详见2015年5月22月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

  《合作备忘录》签署后,福斯特委派中介机构进驻湖州鑫富和青山开发区进行尽职调查,并于2015年6月2日完成初步尽职调查工作。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双方经过协商,于2015年6月4日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二)》,双方认为随着尽职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发现本次并购重组涉及的资产范围较广、尽调环节较多,交易方案细节的商讨、论证、完善较为复杂,双方无法在短期内就并购重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并购重组工作。

  特别说明:

  本次资产出售事项虽未能顺利完成,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全资子公司湖州鑫富新材料有限公司将继续经营PVB项目,该项目经过多年的运营,目前产品已得到如耀皮玻璃、台玻、南玻等下游客户的认可,并已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建筑级胶片已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并加强管理;公司认为该产品在汽车配件领域与光伏领域发展潜力巨大,未来将重点开拓汽车配件市场和光伏市场。湖州公司的丙酸项目还将按原计划到安庆子公司扩建。

  公司位于临安经济开发区的土地与房产,会考虑继续对外出售或租赁,也不排除未来有合适的新产品安排到此处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5-034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函证,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2015年6月2日、6月3日、6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除发行公司债券事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33)外,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函证,截至目前,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未来三个月内,亦不存在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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