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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5-03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36亿元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范围内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根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人民币36亿元中期票据并发行。本公司分别于2014年9月18日和2014年10月9日就相关事宜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中期票据注册的通知。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224号),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6亿元的中期票据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中的注册额度均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按《接受注册通知书》的约定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按照相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中期票据发行涉及的募集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将于发行时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5-040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6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392号)。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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