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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7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6-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4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以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Vatti華帝"商标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南京华帝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太阳能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类别产品中使用公司已注册的第11类注册商标。商标授权使用费按照使用"Vatti華帝"商标商品的年度销售收入总额的2%计,最低为每年RMB50万元,授权期限为自2015 年3月19日起至2016 年3月18日。 此次品牌授权对公司2015年度的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此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中山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参股中山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山金控",以工商行政部门办法的营业执照为准)。出资额为1亿元,持股比例为5%。中山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地为广东省中山市,由中山市国资委控股。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做大做强企业、提升公司价值。 此次投资对公司2015年度的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此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附件: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票(共计10份)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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