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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康达尔 公告编号:2015-025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6月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30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公司部分高管和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爱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届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罗爱华女士、季圣智先生、胡隐昌先生、陈扬名先生、栾胜基先生、曾江虹女士、潘同文先生、祝九胜先生、李邑宁女士、黄馨先生、李力夫先生共11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胡隐昌先生、陈扬名先生、栾胜基先生、曾江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新一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李建新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朱文学先生、何志民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李建新先生、朱文学先生、何志民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工作、尽职尽责,董事会对他们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以上提名。

  表决结果:11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1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解决下属控股子公司厦门康达尔牧新实业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紧张问题,支持其正常经营发展,本公司拟向厦门康达尔牧新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324.37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同时,其他股东应以同等条件和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11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

  根据集团制订的“以金融投资业为规模扩张的战略配套型业务,将金融板块打造成中国领先的农业金融综合服务商”的战略发展规划,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康达尔前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投资”)自成立以来,已经通过控股及参股的方式进入了互联网金融、农业金融租赁等领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前海投资拟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超过2.5亿元额度内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方式及范围为:在证券交易所进行新股申购、公开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权)认购、证券(含股票、基金、债券等)二级市场交易等。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前海投资开展证券投资的决策审批工作。

  表决结果:11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长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拟定于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附件: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爱华女士,中国国籍,1960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建筑师、规划师。1987年毕业于武汉城建学院城市规划系,曾就学于西安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系。历任武汉职工大学教师;武汉建科院、深圳建科中心、深圳设计装饰公司建筑项目负责人;深圳口岸管理服务中心基建部长、中外建深圳设计公司负责人、中外建南方工程建设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深圳市华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罗爱华女士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季圣智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获学士学位;201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企业管理系,获硕士学位;并获得香港大学金融系硕士学位。曾担任共青团北京大学(深圳)委员会副书记、招银国际(香港)金融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现任深圳工业总会副会长、深圳市商业联合会副会长、深圳市企业联合会副会长、深圳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饲料行业协会副会长。2013年6月起至今在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兼总裁、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康达尔前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深圳市康达尔(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季圣智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潘同文先生,中国国籍,1961年生,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业务总监、副总经理;深圳高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首席合伙人;深圳宝利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国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政部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组专家,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2009年6月30日起至今担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赋迪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欧菲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潘同文先生与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不存在关联关系,潘同文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祝九胜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1993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3年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93年进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工作至今,历任深圳分行项目审查处副科长、分行信贷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福田支行行长、分行信贷业务部总经理、分行信贷审批部总经理、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及分行行长助理,现任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客户服务、项目营销及组织管理等实践经验。祝九胜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邑宁女士, 中国国籍,1960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合肥分行项目评估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地王支行信贷部主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深圳经营部负责人,现任深圳长城润达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具有三十多年金融从业经历,在项目评估、信贷投资、资产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经验丰富。李邑宁女士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馨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生,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毕业于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先后在四川省乐山市公交公司、珠海乾坤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华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深圳市华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主管、办公室主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总裁办总经理等职。现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并兼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运输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馨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力夫先生,中国国籍,1955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华控赛格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深圳华控赛格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林芝华控赛格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大兴安岭松林粮食科会计,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局会计,大兴安岭林管局财务处处长,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干部,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任深圳市赛格宝华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赛格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赛格电子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海荣赛格电子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赛格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深圳市赛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李力夫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隐昌先生,中国国籍,1961年6月出生,博士学位,研究员。198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生物系细胞生物学专业,并获得华中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学位。从1983年8月起至2009年8月历任珠江水产研究所任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副处长、处长、所长助理等职务,2008年至2009年在农业部科技教育司任副处长,2009年9月至2015年3月任珠江水产研究所副所长。现任珠江研究所城市渔业学科首席科学家,西南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2004年6月30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曾担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2年6月30日起至今担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胡隐昌先生与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不存在关联关系,胡隐昌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扬名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生,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师(投资)。1991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1984年8月至1987年9月在国家机械工业部第八设计研究院工作;历任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师、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等职,并于2003年6月30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担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2年6月30日起至今担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电脑室主任。陈扬名先生与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扬名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栾胜基先生,中国国籍,1951年生,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院长,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基地环境模拟与控制实验室副主任主任。现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郴州钖涛化工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栾胜基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曾江虹女士,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89年至2010年8月先后任职于深圳金鹏会计师事务所、深圳鸿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总公司、深圳兴蒙会计师事务所、深圳中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中成海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2011年8月至今为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孚泰文化建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江虹女士与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不存在关联关系,曾江虹女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康达尔 公告编号:2015-026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6月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1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光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届监事会提名李晓峰先生、张明华先生、蒋艳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另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何光明先生、夏希忠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其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比例未超过1/2,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1/2。

  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以上各位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附件: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职工代表监事

  何光明先生,中国国籍,1957年生,大专。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在深圳市电大财务会计专业学习;1993年9月至1996年7月在海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74年8月至1983年9月在宝安县布吉公社布吉大队历任会计、文书等职;1983年10月至1997年2月,历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种鸡场副场长、计财部副部长、部长、内审部部长、办公室主任等职;1997年3月至1999年12月,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01年4月,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集团工委会主席、党委副书记。何光明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夏希忠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199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卓博人才网招聘经理;赛迪集团-中国计算机报社人事主管;海虹控股有限公司药网事业部人事行政总监;高等教育出版社盛世畅想公司人事总监;赛迪集团-中国计算机报社办公室主任;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人力资源部招聘考核总监,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教辅分社市场信息部主任。现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副总监、总裁办公室主任。夏希忠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晓峰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生,本科学历,长期从事传媒工作,历任《深圳商报》记者、首席记者,《游遍天下》副总编辑,深圳新闻网总监、编委兼经营中心总经理、副总编辑等。现任深圳市康达尔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李晓峰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明华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生,法学硕士,律师,会计师。历任深圳市中财投资发展公司办公室秘书、副主任、银行事务部经理和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证券事务代表、高级经理、总裁办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中心总经理、董事长办公室主任。

  张明华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蒋艳华女士,中国国籍,1977年生,本科学历。199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深圳市邮政局人事教育处科员;百安居中国区人力资源经理;富林特化学品(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HR总监;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组织发展中心负责人。现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兼任深圳市康达尔前海投资有限公司行政人事总监。蒋艳华女士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康达尔 公告编号:2015-027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决议定于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25日—2015年6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2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9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6011号绿景纪元大厦A座24楼会议室

  8、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康达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互保协议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1选举罗爱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1.2选举季圣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1.3选举潘同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1.4选举祝九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1.5 选举李邑宁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1.6选举黄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1.7 选举李力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1.8选举胡隐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9选举陈扬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10 选举栾胜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11选举曾江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1选举李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2.2选举张明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2.3选举蒋艳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3、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

  14、审议《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对其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第1、2项议案及第4项至第10项议案经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1、13、14项议案经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经第七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2项议案经第七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28日及2015年6月5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公告》及《第七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5年6月25日17: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5年6月23日、6月2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6011号绿景纪元大厦A座24楼会议室

  电 话:0755-25425020-368、359

  传 真:0755-25420155

  联系人:张明华、林青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的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048;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以此类推,每一个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议案,议案1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1.00元代表对议案1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1.01元代表议案10中的子议案11.1,11.02元代表议案11中的子议案11.2,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

  (5)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同意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即在进行投票时选择“买入”后,“委托价格”申报为“100元”,“委托股数”申报为“1股”,并对以上申报进行确认。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样本

  五、其他事项: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说明:

  1、对议案的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 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参会回执

  截至2015年6月1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股东签名(盖章)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康达尔 公告编号:2015-028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2015?年6月4日,深圳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解决下属控股子公司厦门康达尔牧新实业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紧张问题,支持其正常经营发展,本公司拟向厦门康达尔牧新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二)财务资助金额:借款人民币324.37万元。

  (三)资金主要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四)资金使用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收取利息。

  (五)资助期限:借款期限不超过两年。

  因厦门康达尔牧新实业有限公司净资产为负数,上述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厦门康达尔牧新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20日,住所:厦门市同安区五显镇后垅村凤梨山,注册资本:15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猪、畜禽饲养;批发、零售:饲料;批发、零售:鲜冻禽畜产品”,法定代表人黄玮,本公司持有其85.81%股份,另一小股东为自然人李明星持有其14.19%股份。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厦门康达尔牧新实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529.56万元,负债总额为5,789.45万元,净资产为-259.89万元,营业收入为3,726.44万元,净利润为-1,864.1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5.77万元。

  厦门康达尔牧新实业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及披露

  截至披露日,公司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公司将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说明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1、被资助对象在约定资助期间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

  2、被资助对象或者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务困难、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清偿能力情形的;

  3、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义务

  厦门康达尔牧新实业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自然人李明星应以同等条件和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即向厦门康达尔牧新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53.63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以上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促进下属企业的经营发展,因本公司是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密切关注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控制其资金风险。同时,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共同为该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促进其业务发展,提高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因其他股东以同等条件和出资比例提供借款,风险可控。同时,本次财务资助的事项严格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内控程序,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其他

  1、截至目前,公司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了财务资助,主要系历史上多年形成的往来款,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共计人民币14,832.6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8.67%。

  2、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康达尔 公告编号:2015-029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6月4日,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及投资方式

  1、投资目的:根据集团制订的“以金融投资业为规模扩张的战略配套型业务,将金融板块打造成中国领先的农业金融综合服务商”的战略发展规划,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康达尔前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投资”)自成立以来,已经通过控股及参股的方式进入了互联网金融、农业金融租赁等领域。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前海投资拟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将资本投资与实业投资相结合,利用资本市场反哺实业经营,为公司发展创造更大价值。

  2、投资方式:公司运用自有资金,使用独立的自营账户,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在证券交易所进行新股配售或者申购、公开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权)认购、证券(含股票、基金、债券等)二级市场交易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方式。

  二、投入资金及期间

  前海投资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

  本次投资期限自2015年6月5日起至2018年6月4日。

  三、资金来源及影响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全资子公司前海投资自有资金,且通过公司的资金管理核算,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四、风险及控制措施

  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证券投资操作。公司制定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权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内部审批流程、资金管理、投资行为等方面均作出明确规定,以保证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同时,公司将随时跟进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格规避风险的发生。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日常项目决策及监管,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执行,并安排专门人员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证券投资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实时关注和分析证券投资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市场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积极寻求探索更为丰富的盈利与投资模式,有利于促进公司开展资本运作,提升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要求公司通过完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及制定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有效地防范风险,以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情况

  本次证券投资事宜已经2015年6月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下属全资子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审批工作。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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