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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068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2日、6月3日、6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自查的相关情况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除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经公司自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广西先生核实,除公司已对外公告的重大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其他涉及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对外披露事项外,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5-018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6月4日收到董事长苏中俊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稳步增长、资本公积金充足,同时结合公司的成长性和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董事长苏中俊先生提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股份总数173,436,8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7股派现金0.8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73,436,8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送股及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433,592,220股。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苏中俊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召集苏中俊、毕胜、张明贤、向青、杨金华5名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半数以上)对上述预案进行了讨论,并一致认为: 公司董事长苏中俊先生提议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以上5名董事均签署了书面承诺,同意在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理由 公司目前的股本偏小,在公司减持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后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金充足,存在较大的股本扩张空间。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需要更好地回报投资者,让全体股东均能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四、其他说明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是公司董事长作出的提议,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确定最终的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15-050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二六三;证券代码:002467)交易价格在2015年6月3日、2015年6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与公司经营层、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查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法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4日 股票代码:600666 股票简称:西南药业 编号:临2015-049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4月17日,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左洪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12号)。 2014年9月4日,公司股东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集团)与左洪波先生签署了《关于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太极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7,014,875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左洪波先生。 2015年6月4日,公司接到太极集团通知,太极集团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5年6月4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太极集团转让给左洪波先生的本公司87,014,875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已过户至左洪波先生账户。至此,该次证券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本次证券登记过户完成后,左洪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5,434,697股,持股比例由7.89%上升至19.64%,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太极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6,965,506股,持股比例由12.69%下降至0.94%。 特此公告。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4日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证券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15-55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广东省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复同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4月28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详见201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 2015年6月4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粤国资函【2015】391号),批复同意公司2015年4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需公司满足授权条件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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