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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15-006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6月3日、6月4日、6月5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曹文洁女士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5日
报备文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7号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广信股份 股票代码:603599)于2015年6月3日、6月4日、6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6月3日、6月4日、6月5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经向控股股东安徽广信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黄金祥先生、赵启荣女士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 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康达尔 公告编号:2015-034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因涉嫌虚假陈述,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如本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虚假陈述于2012年12月3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4年8月12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决定书。 如本公司因此被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相关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本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15-050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6月5日,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国先生100%控股,以下简称“国骏投资”)关于其减持部分本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国骏投资因自身资金需要,于2015年6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1248.2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0%,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2、 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国骏投资本次减持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黄伟国先生及国骏投资已承诺:自2015年6月3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此外,黄伟国先生及国骏投资追加承诺,本次减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再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份。 3、国骏投资自愿锁定股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自2010年10月15日至2013年10月14日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IPO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IPO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国骏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4、自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起至本次减持完成,黄伟国先生控制下的权益累计减少3.93%,其中黄伟国先生直接持股的权益累计减少0.99%,通过国骏投资持有的权益累计减少2.94%。 5、本次权益变动后,黄伟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06%的股份,其控制的国骏投资持有公司19.61%的股份。黄伟国先生合计控制公司23.67%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备查文件 国骏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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