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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5-040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5年6月5日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创业路8号3号楼4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增设了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4日15:00至2015年6月5日15:00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20,086,7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150%。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20,082,7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132%。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3、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新育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支晓强先生已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意选举王雄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自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0,086,709股。同意120,082,70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3%。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现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电力供应"事项,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意授权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修订前后对照表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0,086,709股。同意120,082,70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3%。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曲凯律师、黄兴旺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5-065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及增补职工监事的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监事李鑫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鑫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对李鑫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及勤勉尽责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王义金先生主持,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选举曾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经查,曾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任职条件,曾琳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附件: 曾琳女士,1977年4月出生,大学专科,历任成都金夫人婚纱摄影有限公司出纳,现任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内勤。截至2015年6月3日,曾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5-030 债券代码:122206 债券简称:12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配偶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减持情况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5日接到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宋军先生配偶赵冬梅女士的通知,其于2015年6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3%。 本次减持前,赵冬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2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3%;本次减持后,赵冬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0%,宋军先生与赵冬梅女士两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357,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02%。 二、其他情况说明 赵冬梅女士本次减持不涉及敏感期交易、短线交易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5-56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关于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宜华集团近日分批回购了原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480,000股、14,400,000股、9,800,000股公司股份,并办理了相关质押解除手续。 宜华集团于2015年3月16日将持有公司32,06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近日,宜华集团回购了上述股份中5,120,000股股份,并办理了上述部分股份的质押解除手续。 上述解除质押股份合计占宜华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2.79%,占公司总股本的8.00%。 截止本公告日,宜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57,085,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08%,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53,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7%。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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