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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5-032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2014年6月3日召开的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14年6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后,使用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从2014年6月20日起到2015年6月19日止。详细内容见2014年6月4日、2014年6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6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15年6月5日以自有资金60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 067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3月20日,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于2015年3月27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549号)。由于中超电缆筹划重大事项自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5月27日期间停牌,经审慎研究,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中止审查增发申请文件的请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增发申请文件。2015年6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50549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2009]第66 号)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8日已复牌,中止审查事项已经消除,目前公司正处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查过程中。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35 债券代码:122348 债券简称:14 北辰0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02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北京市 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辰集团")通知,北辰集团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5]90号),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5,432万A股股份的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须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15-025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18日开市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30天,并于2015年5月30日发布了《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中介机构选聘、尽职调查和重组方案论证等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5-006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 年6月3日、6月4日、6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问,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 年6月3日、6月4日、6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丁宏广、丁梅英夫妇函证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未来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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