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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烯碳新材 公告编号:2015-032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更正及补充公告 2015-06-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经核查发现原公告中部分内容有误,同时存在内容部分缺失,相关内容更正及补充如下: 更正前: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内容 1、公司2013年度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了鸡东奥宇烯碳石墨投资有限公司和海城镁兴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未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进行调整。海城镁兴贸易有限公司在确认联营企业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投资收益时,也未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结果进行调整。本期对该前期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减2013年末商誉274,553,074.66元,调增长期股权投资294,149,001.54元,调增未分配利润20,618,553.33元,调增2013年度营业外收入23,356,619.80元、调减投资收益8,640,147.04元。 2、公司于2011年为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定制开发房地产项目,并已于2013年交付使用。在对该项目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时,存在跨期现象,本期对该前期差错进行了更正,分别调减2013年末应收账款、存货21,754,786.19元、10,046,290.52元,分别调减2013年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21,754,786.19 元、1,159,842.02元、7,660,308.67元,调增2013年度营业成本10,046,290.52元,调增2013年初未分配利润63,656,727.01元。 3、公司销售房地产项目的车库车位,未及时确认营业收入,截止2013年末其他应付款累计金额52,767,182.00元。本年度对该项前期差错进行了更正,分别调增2013年度营业收入、管理费用、所得税费用7,076,000.00元、849,120.00元、1,457,656.00元,调增2013年初未分配利润28,237,150.48元。 4、公司2001-2011年销售银河园房地产项目,未准确及时计提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费。根据沈阳金邦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5日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土增鉴字[2014]第003-007号),贵公司应缴纳银河园项目土地增值税91,377,137.71万元。本年度对该项前期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增2013年初应缴税费91,377,137.71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82,239,423.94元,调减年初盈余公积9,137,713.77元。 (二)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重大前期差错影响报表项目汇总情况如下:
更正后: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内容 1、公司2013年度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了鸡东奥宇烯碳石墨投资有限公司和海城镁兴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未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进行调整。海城镁兴贸易有限公司在确认联营企业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投资收益时,也未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结果进行调整。本期对该前期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减2013年末商誉274,553,074.66元,调增长期股权投资293,758,637.59元,调增未分配利润19,205,562.93元,调增2013年度营业外收入23,356,619.80元、调减投资收益4,151,059.62元。 联营企业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将2013年度关联方的借款利息收入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部分调减其当期损益11,423,411.28元,调增资本公积11,423,411.28元,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相应调减投资收益4,569,364.51元,调增资本公积4,569,364.51元。 联营企业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补提2012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调减其2013年度计提的折旧冲减营业成本并考虑递延所得税后影响利润975,909.88元,公司按持股比例调增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390,363.95元。 2、公司于2011年为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定制开发房地产项目,并已于2013年交付使用。在对该项目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时,存在跨期现象,本期对该前期差错进行了更正。 原确认情况如下:
重新计算确认情况如下:
各年度相关报表项目影响金额如下:
分别调增2013年末应收账款71,106,960.00元、调减存货10,046,290.52元,分别调减2013年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21,754,786.19 元、1,159,842.02元、7,660,308.67元,调增2013年度营业成本10,046,290.52元,调增2013年初未分配利润63,656,727.01元。 分别调增2012年末应收账款92,861,746.20元,分别调增2012年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40,285,164.05元、3,464,524.11元、9,205,159.98元,调增2013年度年初未分配利润36,041,247.06元。 分别调增2011年末应收账款52,576,582.15元,分别调增2011年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52,576,582.15元、4,521,586.07元、12,013,749.02元,调增2011年度年未分配利润36,041,247.06元。 3、公司销售房地产项目的车库车位,未及时确认营业收入, 本年度对该项前期差错进行了更正。 调整对各年度报表项目影响情况如下:
截止2013年末其他应付款累计调减金额52,767,182.00元,分别调增2013年度营业收入、管理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7,076,000.00元、849,120.00元、396,256.00元、1,457,656.00元,调增2013年初未分配利润28,237,150.48元。 截止2012年末其他应付款累计调减金额45,691,182.00 元,分别调增2012年度营业收入、管理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6,633,100.00元、795,972.00元、371,453.60元、1,366,418.60元,调增2012年初未分配利润24,137,894.68 元。 截止2011年末其他应付款累计影响金额39,058,082.00 元,分别调增2011年度营业收入、管理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12,955,500.00元、1,554,660.00元、725,508.00元、2,668,833.00元,调增2011年初未分配利润16,131,395.68 元。 截止2010年末其他应付款累计影响金额26,102,582.00 元,分别调增2010年度营业收入、管理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14,504,500.00元、1,740,540.00元、812,252.00元、2,987,927.00元,调增2011年初未分配利润7,167,614.68 元。 截止2009年末其他应付款累计影响金额11,598,082.00元,分别调增2009年度营业收入、管理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11,598,082.00元、1,391,769.84元、649,492.59元、2,389,204.89元,调增2011年未分配利润7,167,614.68 元。 4、公司2001-2011年销售银河园房地产项目,未准确及时计提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费,本年度对该项前期差错进行了更正。 根据沈阳金邦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5日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土增鉴字[2014]第003-007号),贵公司应缴纳银河园项目土地增值税91,377,137.71万元。调增2013年初应缴税费91,377,137.71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82,239,423.94元,调减年初盈余公积9,137,713.77元。 调增2012年初应缴税费91,377,137.71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82,239,423.94元,调减年初盈余公积9,137,713.77元。 调增2011年应缴税费91,377,137.71元,调增营业税金及附加91,377,137.71元,调减本年未分配利润82,239,423.94元,调减本年盈余公积9,137,713.77元。 (二)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重大前期差错影响报表项目汇总情况如下:
注:2009-2013年更正后的数据详见附件调整后的会计报表 四、附件 1、调整后2009年度会计报表 2、调整后2010年度会计报表 3、调整后2011年度会计报表 4、调整后2012年度会计报表 5、调整后2013年度会计报表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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