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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6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6月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温学礼授权独立董事舒强兴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艾立华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主要内容:同意公司根据2015年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益阳市银城支行等8家银行申请综合授7.83亿元融资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向下列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同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艾立华先生2015年度与授信银行在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主要内容: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益阳艾华富贤电子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开设专户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主要内容: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第三条、第六条和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并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要求,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7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第三条、第六条和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并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要求,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以下修订,涉及因新增内容,后续内容序号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8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15年银行授信及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益阳市银城支行等8家银行申请综合授7.83亿元融资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向下列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同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艾立华先生2015年度,与下列银行在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9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6月6日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议案》 主要内容:同意公司根据2015年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益阳市银城支行等8家银行申请综合授7.83亿元融资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向下列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同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艾立华先生在2015年度,与下列银行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主要内容: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益阳艾华富贤电子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开设专户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0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29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益阳市桃花仑东路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第二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29日 至2015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15年6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1、个人股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6月26日和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预计2小时,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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