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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5-06-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A62版)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最近三年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三)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证监发行字[2006] 6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经注册会计师核验《非经常性损益专项说明》(XYZH/2014GZA2035-2)的非经常性损益发生额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等。 (四)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企业所得税+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利息保障倍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期末净资产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的本公司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 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公式 稀释每股收益=[P0+(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时,有限公司期间不披露每股收益;股份公司设立当期,期初股本即为股份公司成立时的股本;股份公司成立后的股本变动,按照上述方法计算股本。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及其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总额保持了平稳增长。截至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较2012年末增长4,606.47万元。公司资产总额增长的同时,同期负债总额减少3,263.17万元,资产总额的增长主要是由于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而带来的权益积累所致。 (2)负债结构及其变动分析 2013年末负债总额与2012年末相比减少3,261.82万元,主要系公司偿还短期借款4,000.00万元所致。2014年末与2013年末负债总额基本持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高,分别为85.78%、76.84%和58.75%。公司短期偿债风险较低。 (3)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反映偿债能力的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资产周转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较高,表明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控制良好。公司2013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2013年公司对部分合作时间较长且信誉良好的老客户,调整了信用期,使得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为规避应收账款增加而可能出现的坏账风险,公司建立了相应的应收账款回款管理制度,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总体稳定,存货周转天数保持在90天左右,2014年末公司存货周转率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末采购了较多高岭土,使得期末存货金额较高所致。存货周转率保持在较高比率,反映公司产品市场需求稳定,产销率较高,此外报告期内公司逐渐优化材料采购、材料领用、产品生产、产成品入库的组织流程,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存货管理的效率,减少了存货对资金的占用。 3)资产周转能力同行业比较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周转情况对比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上市公司招股意向书、拟上市公司预先披露文件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长城集团和松发股份,低于帝王洁具。报告期内,公司平均存货周转率优于帝王洁具、长城集团和松发股份。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2年-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稳中有升,在国外宏观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报告期内仍保持了一定的增长。2013年、2014年相较前一年度,增长率分别为2.56%、3.85%。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99%,主营业务突出。 (2)收入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见,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中,日用陶瓷、卫生陶瓷和艺术陶瓷三类陶瓷的销售收入合计数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超过90%。 (3)毛利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各类别的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见,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以日用陶瓷、卫生陶瓷和艺术陶瓷为主,报告期各内这三类产品贡献的销售毛利合计占公司销售毛利总额的95.27%、93.16%和94.93%。 (4)影响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 1)成本控制能力 近年来受通货膨胀的影响,原材料等采购价格的不断上涨,带动单位产品生产成本不断上升。为此,公司对成本实施全面控制: 首先,控制原材料采购成本。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较大,是控制产品成本的关键。为此,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质优价廉的原材料供应。公司在营运资金充裕的条件下,尽早支付或预付供应商款项,以获得较为优惠的采购价格。公司研发中心通过加大对废瓷利用(以废瓷代替优质矿物料)、节能技术等的研发,降低生产成本和能源消耗。 其次,控制人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近年来虽然劳动力工资有所增长,但公司通过组织架构的优化和自动化智能化设备的引入,提高人均产量和管理效率,有效控制人工成本的增长。 再者,控制制造费用。公司正确选配和合理利用生产设备,避免机器设备的闲置。由于订单充足,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设备基本上处于满负荷运转的状态。公司还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降低大修理等费用的开支。 2)面对客户的议价能力 公司采用成本加成法进行产品销售价格的制定。由于产品器型丰富、质量好,且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因此产品议价能力较强。报告期内生产成本的上涨大部分通过提高产品销售单价转嫁给下游客户,因此产品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为了尽可能避免价格调整本身所具有的滞后性,公司定期对产品销售单价进行复核,以保证价格调整的及时性。为了尽可能避免公司产品销售单价上升对保持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加大产品更新力度。新产品通常具有较高的议价能力,从而保证盈利能力的持续增长。 (5)公司盈利能力综合评价 公司始终专注于家居生活陶瓷领域,产品覆盖日用陶瓷、卫生陶瓷和艺术陶瓷三大领域,这三类陶瓷产品都达到规模生产,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在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产品技术和设计能力,增强与客户的议价能力,从而能够保持稳中有升的综合毛利水平,实现经营业绩的平稳增长。 (六)滚存利润分配及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股利分配的一般原则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由董事会负责拟定,并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近年来,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将大部分盈利用于公司的滚动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1)2012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2年,公司未向股东分配利润。 (2)2013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分配利润的议案》。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每股分派现金红利0.1元(含税),以2013年末总股本10,000万股计,共分派现金红利1,000万元。 (3)2014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每股分派现金红利0.1元(含税),以2014年末总股本10,000万股计,共分派现金红利1,000万元。 3、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经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由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4、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为体现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确保一定的现金分红比例,公司于2012年8月28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2014年4月26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制定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1、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由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注重现金分红。 3、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且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式;在满足购买原材料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5、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6、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7、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七)发行人参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5家子公司,无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绿环陶瓷 公司名称:潮州绿环陶瓷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3月10日 住所:广东省潮州市凤新街道东埔锦羊片 注册号:445100000023827 法定代表人:蔡镇城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废瓷回收;加工、生产、销售:瓷泥、瓷釉、陶瓷产品及原辅材料。 股权结构情况:本公司100%持股。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子公司财务数据已经审计,下同。 绿环陶瓷的设立及历史沿革情况详见本节“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丰达工艺 公司名称:潮州市丰达工艺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4月20日 住所:广东省潮州市火车站区南片B11-4-1地块厂房(一层) 注册号:445100000029586 法定代表人:蔡镇茂 注册资本:197.8万元 实收资本:197.8万元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工艺品、陶瓷、瓷泥、塑料制品、树脂制品、玻璃制品、纸箱及纸制品(不含印刷)、木制品。 股权结构情况:本公司100%持股。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四通贸易 公司名称:SITONG TRADING CO.,LTD. 注册地址:2121 W.Mission Rd.,Alhambre,CA 91803(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发行股本:100万股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注册时间:2009年11月24日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编号:00245099 股权结构情况:本公司100%持股。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八达科技 公司名称:潮州市八达瓷艺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445100000035855 成立时间:2011年11月30日 住所:广东省潮州市安揭路枫二段枫溪陶瓷城主楼(南侧夹层208室) 法定代表人:蔡镇锋 注册资本:150万元 经营范围:废瓷回收技术研究和开发;销售:陶瓷制品、卫生洁具、纸制品、服装制品、包装制品、陶瓷颜料(不含化学危险品)以及陶瓷相关配套的竹、木、布、树脂、蜡、玻璃、灯具、灯饰、五金、塑料制品,石艺制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情况:本公司100%持股。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5)香港腾盛 公司中文名称:香港腾盛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FLYCON (HONG KONG) CO.,LIMITED 注册地址:ROOM C, 9/F., SUN HOUSE, 181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成立日期:2013年4月8日 注册编号:CR No.1887437 商业登记证号码:61235808-000-04-14-0 法定股本:HK$1,000,000分为1,000,000股每股面值HK$1.00之普通股 已发行股份:1股每股面值HK$1.00之普通股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号:商境外投资证第4400201300187号 股权结构情况:本公司100%持股。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募集资金额将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内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根据2012年8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和2014年6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2012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2014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第一年指募集资金到位日后的12个月,以此类推。 (2)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仅是对拟投资项目的大体安排,其实际投入时间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和项目进展情况作适当调整。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28,176.39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1,749.59万元。部分项目已作先期投资或将进行先期投资,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置换先期投入。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计划使用量,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途径补充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陶瓷产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为636,463亿元,比上年增长7.4%,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实际增长6.8%。以上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陶瓷市场的发展。近年来我国陶瓷产品市场不断扩大,与之相对应的是行业内绝大多数陶瓷生产公司为小型公司,行业的集中度较低。 公司是国内陶瓷行业的领先公司之一,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高速发展的需要。本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日用陶瓷和卫生陶瓷的产能得到较大扩张,规模化优势进一步显现。同时,生产布局、基础设施得以完善,公司的关键技术工艺将得到更大规模的运用,有助于提升公司总体的工艺技术水平,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的营销网络建设将有利于服务会展营销模式,提升品牌形象,了解客户需求;开发设计中心项目将有利于健全公司的研发设计体系,进一步提高产品开发效率。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主要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1、对境外市场依存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产品销往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产品系列覆盖了日用、卫生、艺术陶瓷三大家居生活陶瓷领域,公司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外销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1.34%、96.63%和95.84%,外销产品收入占比较高,且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对境外市场依存度依然较高。如果国际市场出现大幅度波动,包括国际市场所在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形势以及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国际市场当地需求发生重大变化,与我国政治、经济、外交合作关系发生变化等情况,都将对公司的境外营业收入产生一定影响。 2、欧债危机导致的风险 欧债危机始于2009年底的希腊债务问题,于2011年第四季度全面爆发。欧债危机造成财政紧缩和消费萎缩、欧元贬值、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进而影响中国对欧盟的贸易。报告期内,公司对欧洲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25.74%、23.66%和23.25%。尽管2014年欧洲复苏态势整体较为平稳,但欧债危机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仍可能对公司国际市场销售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作为世界陶瓷生产大国,拥有数量众多的陶瓷企业。据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数据显示,2012-2014年度,我国陶瓷出口企业分别为17,111家、14,841家和15,272家,部分企业逐渐被淘汰,市场竞争有所加剧(数据来源: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此外,国外的陶瓷企业也通过其品牌优势在国内投资设厂,参与竞争。未来国内外大型企业与公司的直接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如果公司不能巩固并增强技术研发、维护已有的优质客户并开发新客户,将存在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陶瓷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是瓷泥、瓷釉等,其中瓷泥主要为高岭土、长石、石英石等不同的材料调配而成,瓷釉主要为长石、硅酸锆、石英和其他金属氧化物混合而成;主要能源是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较高,报告期内平均占比超过80%。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呈持续上涨态势,未来如果原材料及燃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的情况,将对公司的成本控制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销售目前仍以出口为主。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公司主营产品外销收入分别为40,734.20万元、44,196.10万元和45,515.1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1.34%、96.63%和95.84%。2012年和2013年,人民币对美元的升值幅度分别为0.25%和3.09%(数据来源: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总体呈现上升趋势,给公司出口业务带来一定的汇兑损失。公司2012年、2013年发生的汇兑损失分别为38.81万元、322.39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87%、6.72%。2014年人民币对美元呈现先贬值后升值的态势,公司发生汇兑损失188.51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3.76%。随着欧美经济的复苏以及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持续,预计未来将会出现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双向波动,公司仍面临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为防范汇率风险,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远期合约进行远期结汇,报告期末,公司外汇远期合约的风险敞口为2,000万美元。如果公司对未来汇率波动方向判断失误,导致实际汇率与公司远期结汇汇率偏差较大,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损失。 (三)财务风险 1、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2012年末、2013年末及2014年末,公司存货净额分别为8,301.30万元、7,904.73万元和10,571.07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9.86%、34.12%和41.40%。存货余额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产品类别较多,使得库存商品储备较大,同时公司需储备一定原材料进行生产所致。公司报告期内绝大部分存货库龄都在1年以内,但由于陶瓷产品的更新换代,公司未来仍面临产品未能及时变现而发生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7.23%、15.73%和14.62%。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上升,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因此其效益的显现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净资产同步增长,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四)管理风险 1、家族成员股东控制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蔡镇城、蔡镇茂、李维香、蔡镇锋、蔡镇通合计持有公司64.20%股份。本次发行完成之后,其共同持股比例将有所下降,但仍能对公司实施重大影响。同时,公司股东中的其他家族成员蔡镇煌、蔡怿旬、蔡怿烁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能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核心人员或核心技术流失的风险 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逐步形成了以蔡镇城为核心的研发设计团队,在废瓷回收利用、节能减排、工艺设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形成了多项专有技术。作为行业内的领先企业之一,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已成为竞争对手争夺的重要人才资源,因此公司面临核心人员或核心技术流失的风险。 (五)政策风险 1、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产品以出口为主,执行国家 “免、抵、退”的出口退税政策,出口退税率的变化将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产品销售的利润率。近年来,我国陶瓷出口退税政策变动较大,2006年9月15日开始,陶瓷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8%,2007年7月1日起下调为5%,2008年11月1日上调至11%,2009年4月1日起开始,卫生陶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日用陶瓷上调至13%(数据来源: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出口业务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2、产品进口国政策变化及反倾销风险 随着国际陶瓷产品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产品进口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有日益加重趋势,各国针对陶瓷产品质量标准逐渐提高,其中美国对陶瓷制品的铅、镉溶出量的限量有进一步加严的趋势,欧盟国家修订并统一了新的陶瓷铅、镉溶出量标准,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也不断对铅、镉溶出量严格限制。如果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进一步提高上述要求,公司将面临出口受阻的风险。 除了采用提高质量标准等手段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以外,产品进口国还可能采用反倾销的方式进一步限制我国陶瓷产品在该国的销售。2013年5月15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日用陶瓷餐具正式作出反倾销终裁,其中15家企业的出口产品被征收13.1%至23.4%不等的反倾销税,包括公司在内的407家企业获得17.9%的单独税率,其他企业的出口产品将被普遍征收36.1%的反倾销税。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公司出口到欧洲地区的日用陶瓷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24%、18.47%和17.93%,如果欧盟将来再次对我国陶瓷行业进行反倾销调查,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节能减排”政策变动风险 随着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推出,绿色低碳逐渐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导方向。而陶瓷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土地资源和能源的消耗较高,改进生产工艺以降低生产过程的能耗是陶瓷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建筑卫生陶瓷工业“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15年全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20%,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利用率达到70%(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筑卫生陶瓷工业“十二五”规划》)。根据《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到201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8%(数据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节能减排指标的提高将使得部分无法达到标准的陶瓷企业关闭或者搬迁。作为家居生活陶瓷生产企业,公司面临着由于“节能减排”标准提升而改造现有生产设备、工艺致使短期内成本费用上升的可能性。 4、所得税率变化的风险 公司于2012年11月26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244000364),2012年-2014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将来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重新认定,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建设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在深圳建立内外销一体的品牌旗舰店,在广州建立品牌形象店,另外在全国其他一线城市和重点省会城市建立分销网络。但由于公司此前国内销售经验尚不够丰富,且该项目投资额较大并多为异地新建项目,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公司管理的难度。如果公司不能尽快提高销售的人才和技术储备,提升跨区域管理能力,可能存在项目实施进度、实施效果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2、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用于日用陶瓷和卫生陶瓷的产能扩大,项目达产后,公司的日用陶瓷的产能将新增2,000万件/年,卫生陶瓷的产能将新增80万件/年,与公司现有生产能力相比,项目达产后产能扩充较大,如果公司不能充分利用现有客户资源,并不断整合国内外营销体系、开拓国内市场以及建设新的营销渠道,将存在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可能,进而影响募投项目的效益与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且标的总金额在500万元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1、 销售合同
2、采购合同
3、授信及借款合同 2014年12月25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17212014ST008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授予公司1.2亿元最高授信额度,授信使用期限至2015年12月25日,担保方式为蔡镇城、蔡镇茂、蔡镇锋、蔡镇通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以其拥有的“潮府国用(2012)第0265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2014年12月26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公借贷字第17212014ST012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向公司提供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至2015年6月26日,担保方式为蔡镇城、蔡镇茂、蔡镇锋、蔡镇通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以其拥有的潮府国用(2012)第0265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4、土地平整合同 2013年1月5日,公司与潮州市城西建筑工程公司签署《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潮州市城西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公司位于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东埔片区B-03地块的土石方工程,预算造价为2,118.45万元,工程期限至2013年8月27日。2013年8月5日,公司与潮州市城西建筑工程公司签署《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将工程期限延长一年至2014年8月27日。2014年8月8日,公司再次与潮州市城西建筑工程公司签署《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将工程工期延长,并于2015年4月27日竣工验收。2014年10月29日,公司再次与潮州市城西建筑工程公司签署《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工程结算价为2,118.45万元,并将已完工工程工期提前。2014年11月5日,已完工工程办理竣工验收,支付结算价2,010.45万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剩余款项尚未结算。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事宜。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镇城 注册地址:潮州市潮州火车站区南片B11-4-1地块 电话:0768-2972746 传真:0768-2971228 联系人:黄奕鹏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 电 话: 020-87555888 传 真: 020-87557566 保荐代表人:陈家茂、周春晓 项目协办人:魏妩菡 其他联系人:刘令、吕绍昱、许旭东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赵 洋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 34 层 电 话: 010-58091000 传 真: 010-58091100 经办律师: 陈泽佳、王健 (四)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负责人: 叶韶勋 电 话:010-65542288 传 真:010-65547190 经办会计师:廖朝理、吴瑞玲 (五)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联系电话:021-68875801 传 真:021-68875802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户 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3602000109001674642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 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 话:021- 68808888 传 真:021- 68804868 二、预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在以下时间和地点查阅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备查文件: 一、查阅地点: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 二、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三、招股意向书全文可通过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查阅。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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