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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5-06-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A53版)

本公司承诺: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将确保该等人员也遵守本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函。”

五、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在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柯尊洪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1、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持续看好公司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三年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3、公司股票上市三年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二)第一大股东康弘科技

公司第一大股东康弘科技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1、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三年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3、公司股票上市三年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三)公司股东柯潇

公司股东柯潇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1、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三年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3、公司股票上市三年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四)鼎晖维森等5家股东

鼎晖维森、鼎晖维鑫、天津鼎晖、鼎晖元博和上海鼎青5家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10%股份,其持股及减持意向如下:

1、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2、在锁定期满后的12 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的50%,在锁定期满后的24 个月内将减持所持全部发行人股份。

3、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鼎晖维森、鼎晖维鑫、天津鼎晖、鼎晖元博和上海鼎青5家股东同时承诺:

(1)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所持发行人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等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若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控股股东将购回其本次发行中发售的股份,并督促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或购回)价格以发行价与违法事实认定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的均价孰高者为准。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及回购(或购回)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将在相关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三十天内启动回购(或购回)股份措施。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三十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就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事项,一旦出现未履行该等承诺的情形,其愿意按照公司制度及监管机构的要求:(1)公开就未履行承诺的行为向社会公众道歉;(2)接受公开社会监督,证券交易所及相关监管部门可以督促其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其承诺;(3)如未履行有关承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中银国际承诺:如因保荐机构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监管机构的处罚,但保荐机构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其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发行人相关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承诺:因其为公司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2015年1-3月,公司合并口径的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了31.82%和23.14%(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但已经信永中和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外部市场、经营模式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公司经营重大事项与上年同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监事会已出具声明,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声明,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及完整。

八、2015年上半年经营业绩预测

自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预计201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将同比增长20%至4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将同比增加15%至40%。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招股意向书“第四章 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药品价格下降风险

我国正在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并进一步推进药品价格改革。2009年11月,国家发改委、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提出,政府管理药品价格的重点是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基本医疗保障用药及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特殊药品;药品价格实行分级管理,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药品价格的政策、原则和方法,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基本医疗保障用药中的处方药及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特殊药品价格;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一般情况下不区分具体生产经营企业,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制定统一的指导价格。本公司现有12个在产产品主要为处方药,10个产品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1个产品已列入14个省级医保目录。公司募投项目将增加的中成药品种也均为国家基本药物,公司的在研产品以处方药为主,因此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的大部分销售产品仍将受到政府药品价格管理的影响,如国家持续下调药品价格,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压力。

2014年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取消药品高零售限价或出厂价格,通过医保控费和招标采购,药品实际交易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上述改革方案尚未正式实施;如果未来正式实施,公司现有产品的价格在未来市场化竞争中将根据产品质量、品牌效应、生产成本和各种管理要素等情况随行就市,产生一定的药品价格波动风险。

(二)新药研发和审批风险

我国对药品的研究、生产和流通均实施严格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研制新药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报送研制方法、质量指标、药理及毒理试验结果等有关资料和样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分为I、II、III、IV期。完成不同类别新药所对应的临床试验并通过审批的新药,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新药证书。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方可生产该药品。

公司董事长柯尊洪及其领导的团队,具备多年药学研究及药品研发、生产经验,对新药研发规律有着科学、深刻的认识。公司秉承创新为本的企业发展战略,遵循新药研发科学规律,前沿性地选取新药开发品种,并且持之以恒地投入,建立起国内领先、眼底病变生物制品领域世界同步的研发能力,保障了未来培育的新药品种对公司发展的持续推动。

目前公司共有处于不同开发阶段的10个主要在研品种。由于在研品种在临床前、临床中、审批的各个阶段都存在失败的可能,如果在研品种失败,不仅前期投入受损,而且产品布局规划和未来的成长潜力也会受影响。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章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第二章 本次发行概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发行规模为4,56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3%
4、每股发行价:【●】元
5、发行前市盈率:【●】倍(每股收益按201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6、发行后市盈率:【●】倍(每股收益按201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7、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98元(根据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根据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按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9、发行市净率:【●】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10、发行方式: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11、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账户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承销方式:采取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13、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4、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4,482.00万元,包括:承销保荐费3,415.90万元,审计验资费487.00万元,律师费99.00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391.00万元,材料制作费10.24万元,发行手续费78.86万元

公司除鼎晖维森、鼎晖维鑫、天津鼎晖、鼎晖元博和上海鼎青以外全部40位股东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康弘科技控股股东柯尊洪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康弘科技股份。

公司股东鼎晖维森、鼎晖维鑫、天津鼎晖、鼎晖元博和上海鼎青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柯尊洪、郝晓锋、钟建荣、赵兴平、柯潇、龚文贤、袁思旭、钟建军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柯尊洪、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郝晓锋、钟建荣、赵兴平、柯潇、钟建军承诺:(1)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原因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第三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注册中、英文名称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Kanghong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柯尊洪
成立日期1996年10月3日
住所及其邮政编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6号,610036
电话、传真号码电话:028-87502055;传真:028-87513956
互联网网址http://www.cnkh.com
电子信箱khdm@cnkh.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的前身成都伊尔康制药有限公司系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成都济民制药厂改制设立而成,1998年12月,成都伊尔康制药有限公司更名为成都大西南制药有限公司。

2001年1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1]25号”《关于成都大西南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大西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成都大西南制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据此,大西南有限以经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华(2000)审字第255号”《审计报告》审计的截至2000年9月30日净资产31,123,833.87元,按照1:1的比例折为股本31,123,833元,整体变更前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2001年2月5日,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华(2001)验字第002号”《验资报告》。同日,大西南股份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同意整体变更,并以发起方式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2月26日,大西南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获得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0001813267)。

2008年3月6日,经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大西南股份更名为“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的发起人为公司法人伊尔康科技与柯尊洪等37名自然人,具体情况如下:

1、成都伊尔康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设立时,伊尔康科技持有本公司466,857股,占比1.50%。伊尔康科技成立于1998年7月16日,股东为柯尊洪、钟建军、龚文贤和张志荣。其时的经营范围为化工、医疗方面的技术及产品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生产销售保健用品;批发零售化工产品、保健用品、医疗器械。

目前,伊尔康科技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钟建荣,住所为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二段29号,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伊尔康科技近三年已无实际经营。该公司已不是本公司股东。

2、柯尊洪等37名自然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柯尊洪5,602,29018.00%
2龚静3,112,38310.00%
3钟建军2,489,9078.00%
4庞跃林2,489,9048.00%
5钟建蓉2,334,2877.50%
6袁思旭2,272,0397.30%
7杨安平2,023,0496.50%
8何天红1,836,3065.90%
9赵兴平1,167,1443.75%
10陈刚1,151,5823.70%
11黄坤玉1,089,3343.50%
12周玉蓉933,7153.00%
13张志荣622,4772.00%
14马云峰466,8571.50%
15王晓亮311,2381.00%
16向阳248,9910.80%
17林正发233,4290.75%
18袁斌文233,4290.75%
19陈晓坚186,7430.60%
20王武平186,7430.60%
21廖力155,6190.50%
22彭毅宏155,6190.50%
23申昱155,6190.50%
24罗劭梅140,0570.45%
25詹智勇140,0570.45%
26汤世芳108,9350.35%
27何晓宇93,3710.30%
28郭晖77,8100.25%
29郝晓锋77,8100.25%
30刘英77,8100.25%
31宁超77,8100.25%
32向模军77,8100.25%
33张礼德77,8100.25%
34韩传祥62,2480.20%
35万贵明62,2480.20%
36肖政委62,2480.20%
37赵从康62,2480.20%
 合计30,656,97698.50%

大西南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发起人以其所拥有大西南有限的权益出资,并没有注入新的资产、业务。

三、发行人有关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40,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4,560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44,560万股。

公司除鼎晖维森、鼎晖维鑫、天津鼎晖、鼎晖元博和上海鼎青以外全部40位股东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康弘科技控股股东柯尊洪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康弘科技股份。

公司股东鼎晖维森、鼎晖维鑫、天津鼎晖、鼎晖元博和上海鼎青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柯尊洪、郝晓锋、钟建荣、赵兴平、柯潇、龚文贤、袁思旭、钟建军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柯尊洪、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郝晓锋、钟建荣、赵兴平、柯潇、钟建军承诺:(1)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原因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二)发起人、前十名股东、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1、本公司发起人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柯尊洪5,602,29018.00%
2龚静3,112,38310.00%
3钟建军﹡2,489,9078.00%
4庞跃林﹡2,489,9048.00%
5钟建蓉﹡2,334,2877.50%
6袁思旭﹡2,272,0397.30%
7杨安平﹡2,023,0496.50%
8何天红﹡1,836,3065.90%
9赵兴平1,167,1443.75%
10陈刚1,151,5823.70%
11黄坤玉1,089,3343.50%
12周玉蓉﹡933,7153.00%
13张志荣622,4772.00%
14马云峰466,8571.50%
15王晓亮311,2381.00%
16向阳248,9910.80%
17林正发233,4290.75%
18袁斌文233,4290.75%
19陈晓坚186,7430.60%
20王武平186,7430.60%
21廖力155,6190.50%
22彭毅宏155,6190.50%
23申昱155,6190.50%
24罗劭梅140,0570.45%
25詹智勇140,0570.45%
26汤世芳108,9350.35%
27何晓宇93,3710.30%
28郭晖77,8100.25%
29郝晓锋77,8100.25%
30刘英77,8100.25%
31宁超77,8100.25%
32向模军77,8100.25%
33张礼德77,8100.25%
34韩传祥62,2480.20%
35万贵明62,2480.20%
36肖政委62,2480.20%
37赵从康62,2480.20%
 合计30,656,97698.50%

注:本章内容中带﹡股东名下的股份中,有部分为该股东为他人代持股,下同。

2、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康弘科技149,751,23137.44%
2柯尊洪115,538,36828.88%
3柯潇36,800,0009.20%
4龚静18,084,5824.52%
5鼎晖维鑫14,474,6223.62%
6鼎晖维森10,058,6332.51%
7天津鼎晖8,218,6332.05%
8赵兴平6,917,3501.73%
9钟建军6,013,1221.50%
10钟建荣5,425,3741.36%

3、本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柯尊洪115,538,36828.88%
2柯潇36,800,0009.20%
3龚静18,084,5824.52%
4赵兴平6,917,3501.73%
5钟建军6,013,1221.50%
6钟建荣5,425,3741.36%
7张志荣3,698,2940.92%
8周玉蓉2,712,6900.68%
9黄坤玉1,808,4620.45%
10何天红1,446,7700.36%

4、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东中无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

5、外资股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东中无外资股股东。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柯尊洪,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包括康弘科技、柯尊洪、柯潇,其中柯尊洪为康弘科技董事长、总经理,柯尊洪与柯潇为父子关系。此外,鼎晖维森、鼎晖维鑫、天津鼎晖、鼎晖元博和上海鼎青5家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行使所持本公司股份所代表的表决权,合计持有本公司10.00%股份。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本公司秉承“康平盛世、弘济众生”的宗旨,致力于“研发、制造、销售及传播专业创新的医药产品和知识,从根本上去改善患者个人体能和社会医疗效能,促进人类健康事业的进步”。

十余年来,公司始终坚持专业与创新相结合的发展战略,以技术创新为主线推动研发、生产和销售三大板块,以临床需求为导向,持续专注于医药行业,致力于中成药、化学药及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业创新、专业服务,主营业务没有发生过重大变化。公司在中枢神经系统、消化系统、眼科等领域建立起独具特色的系列专利产品布局,并敏锐捕捉上述领域之外的临床需求等市场机会,开创了“聚焦领域-需求导向-深入研究-专利新药-规范生产-专业营销”六位一体的独特盈利模式。

在中枢神经系统领域,公司拥有中国首个以鲜松叶入药的平肝熄风类调脂降压专利药松龄血脉康胶囊、被SFDA批准的治疗中轻度抑郁症的中药专利新药舒肝解郁胶囊、治疗抑郁症的一线专利化学药盐酸文拉法辛缓释片、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一线专利化学药阿立哌唑口腔崩解片、治疗失眠的新一代镇静催眠药右佐匹克隆片,处于研发阶段的产品包括治疗老年痴呆症的新药KH110等。其中,松龄血脉康胶囊为进入2009版及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独家生产品种,阿立哌唑片及口腔崩解片为进入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

在消化系统领域,公司拥有治疗功能性消化不良的第三代专利药枸橼酸莫沙必利分散片、治疗肝胆疾病的镇痛利胆专利药胆舒胶囊;处于研发阶段的产品包括治疗结直肠及其他器官肿瘤且拥有国际发明专利的1类生物新药KH903,该产品已进入I期临床。

在眼科领域,公司拥有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和处于研发阶段的KH902治疗其他适应症、KH906等在研产品。其中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由公司自主研发,拥有中国及国际PCT专利,且其FP3蛋白的国际通用名“Conbercept”已被世界卫生组织收录。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已获批上市,是国内企业可生产的第十个抗体药物。

在其他领域,公司拥有治疗三焦热毒症的国家中药保护品种一清胶囊、治疗病毒型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的专利新药感咳双清胶囊、治疗糖尿病肾病的专利新药渴络欣胶囊等,以及拥有国际专利的治疗性肿瘤疫苗1类生物新药——KH901。其中,一清胶囊已入选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公司在中成药、化学药方面取得显著市场优势,在生物制品研发方面实现历史性突破;通过“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生物大分子蛋白药物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以及“康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技术平台,不断积累,构建起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四大重点技术:

1、生物制品中以动物细胞表达体系为平台的药物的产业化技术;

2、化学合成药中综合指标(质标、成本、安全、环保)领先的产业化技术;

3、药物制剂中口服、注射,速释和缓释制剂的产业化技术;

4、中成药中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技术。

2009年,公司被授予中国医药30年风云会改革开放30年“创新奖”,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2010年被列入“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2011年被评为“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创新型企业品牌十强”,2012年被列入国家第五批“创新型试点企业”,公司持续创新的核心优势日益突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取得了《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GMP证书及GSP证书等生产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GMP、GSP证书
序号企业证书编号有效期限序号企业证书编号有效期限
1康弘药业川201001442015.12.311康弘药业SC201400142019.4.16
2康弘制药川201002912015.12.312济生堂川L07172015.10.31
3济生堂川201003322015.12.313济生堂SC201300452018.11.28
4弘达药业川201002902015.12.314济生堂SC201200302017.11.25
5四川康贸SC01-Aa-

20140190

2019.08.315康弘制药SC201300442018.11.28
6四川康贸川0160772016.07.136弘达药业SC201400222019.6.12
7成都康贸川AA02807252015.06.207弘达药业川M07732015.12.31
8康弘生物川201104002015.12.318弘达药业川L07012015.08.22
    9康弘生物CN201304832018.12.22
    10四川康贸SC01-Aa-

20140190

2019.08.31
    11成都康贸A-SC10-4512015.07.25

根据《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GMP证书及GSP证书续展期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上述生产经营资质的续展期风险较低。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学药、中成药及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在产产品主要为盐酸文拉法辛胶囊及缓释片、阿立哌唑片及口崩片、枸橼酸莫沙必利片及分散片、右佐匹克隆片、舒肝解郁胶囊、胆舒胶囊、一清胶囊、感咳双清胶囊、松龄血脉康胶囊、渴络欣胶囊、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和玄麦甘桔胶囊等十二个品种。

上述品种的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临床领域产品名称适应症类别是否

国家医保

授权发明专利数量
中枢神经系统松龄血脉康胶囊用于肝阳上亢所致的头痛、眩晕、急躁易怒、心悸、失眠;高血压病及原发性高脂血症见上述症候者中成药5
盐酸文拉法辛胶囊及缓释片抑郁症,包括伴有焦虑的抑郁症及广泛性焦虑症化学药1
阿立哌唑片及口崩片精神分裂症化学药6
右佐匹克隆片失眠症化学药2
舒肝解郁胶囊轻、中度抑郁症中成药4
消化系统胆舒胶囊慢性结石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及胆结石中成药2
枸橼酸莫沙必利片及分散片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伴有烧心、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上腹痛等消化道症状者化学药2
眼科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生物制品32
呼吸系统及其他一清胶囊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中成药3
感咳双清胶囊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中成药1
渴络欣胶囊糖尿病肾病中成药2
玄麦甘桔胶囊用于阴虚火旺,虚火上浮,口鼻干燥,咽喉肿痛中成药-

本公司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凭借持续创新能力,不断推出成熟的新产品,公司目前在产产品的具体上市时间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化学药

商品名或商标

上市时间
1胆舒胶囊-1990年
2松龄血脉康胶囊-1995年
3玄麦甘桔胶囊-1996年
4盐酸文拉法辛胶囊博乐欣1999年
5一清胶囊-1999年
6枸橼酸莫沙必利片贝络纳1999年
7枸橼酸莫沙必利分散片新络纳2003年
8感咳双清胶囊-2004年
9阿立哌唑片博思清2004年
10阿立哌唑口腔崩解片博思清2006年
11盐酸文拉法辛缓释片博乐欣2007年
12舒肝解郁胶囊-2009年
13渴络欣胶囊-2009年
14右佐匹克隆片伊坦宁2010年
15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朗沐2014年

(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建立了以市场部、营销中心、商务部为架构的营销体系。市场部主要负责制定产品市场战略规划;营销中心主要负责公司产品的专业知识传播、市场规划、销售管理、售后服务工作;商务部主要负责管理货物储运、货款回笼、货物流向、应收款控制。上述部门独立运作、专业化分工,共同完成公司产品的推广、宣传、销售及回款工作。

(1)营销的策划流程

本公司由市场部负责营销策划工作。

公司通过信息收集、信息分析,形成营销报告,进而制定具体的年度营销计划,选择高端专业学术平台、重要学术会议的举办,专业媒体广告的投放等方式进行营销,并将年度销售目标分解到各考核单位。

在具体计划实施过程中,市场部根据遇到的新情况和市场变化情况适时对营销计划进行调整。

(2)药品的市场推广流程

本公司由营销中心负责对药品进行市场推广。

公司主要产品主要为处方药。与之相匹配,公司采用专业化的学术营销模式进行推广。该营销模式依托具有医药专业背景知识及市场营销相关经验的营销团队,借助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深入的临床研究和多种品牌宣传活动,使临床医生了解、熟悉并认可公司产品的特色、优势,在拓宽临床医疗手段、提高患者确切疗效的基础上,实现产品应用的增长。

(3)药品的销售流程

本公司由商务部负责药品的具体销售。

本公司主要通过具备资质的医药经销商完成对终端单位的药品配送。各级经销商均由公司甄选,对其信用、实力、渠道及配送覆盖能力进行评估和审核。经销商分为一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三级经销商等。本公司将药品发运到一级经销商,经各级经销商直接或分销配送,最终使药品进入医院或其它零售单位。经销商按与本公司签订的协议价格向本公司结算货款。医院或其它零售单位按药品招标价格或约定价格向经销商结算货款。

截至2014年12月底,公司在全国的一级经销商合计152家,二、三级经销商合计1,746家,具体分布状况如下:

区域一级二/三级合计区域一级二/三级合计
广东37982湖南26365
云南27779湖北47680
浙江77178河南7194201
上海43842黑龙江56065
福建102434山西44246
广西34346内蒙32629
海南21416河北65258
新疆53237辽宁54550
重庆996105陕西108494
贵州19596甘肃42630
江西43640青海347
江苏96675宁夏41115
四川15180195山东9117126
天津21921安徽34245
北京51722吉林21719

本公司药品销售流程为:经销商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根据经销商要求向经销商发货→经销商收到货物后根据终端单位(医院、药店等)所报需货计划(终端单位根据药品库存及周期使用量情况向经销商报需货计划)向其配送药品→终端单位凭医生的处方向患者出售药品。

(三)主要产品的原材料

盐酸文拉法辛缓释片、松龄血脉康胶囊等主要剂型的原材料主要由市场采购,枸橼酸莫沙必利、阿立哌唑等化学原料药由子公司弘达药业合成。公司主要原材料种类情况如下:

类别药品名主要原材料
化学药枸橼酸莫沙必利分散片枸橼酸莫沙必利
阿立哌唑口崩片阿立哌唑
盐酸文拉法辛缓释片盐酸文拉法辛
中成药松龄血脉康胶囊松叶、葛根
一清胶囊大黄、黄连、黄芩
舒肝解郁胶囊贯叶金丝桃、刺五加

其中,盐酸文拉法辛、松叶、葛根、黄连、大黄、黄芩等为公司采购金额较大的原材料。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竞争情况及发行人的争优势

面对中国医药企业与欧美跨国药企在核心竞争力方面的巨大差距,以“康平盛世,弘济众生”为宗旨,本公司董事长柯尊洪及其领导的核心团队不断追求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康弘药业的核心竞争力就是“创新力”,即高科技含量的新产品的开发能力。从最初创新中成药品种、首仿化学药、改进剂型,到生物原创新药的引入,再到完全自主创新的生物药筛选、开发,公司的研发能力不断升级,并自始至终贯彻着公司的核心发展战略:即立足于满足临床需求的专业创新。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全面到来,国内疾病谱已发生了明显改变,一系列老年相关性疾病、慢性病逐步成为了危害公众健康的最危险因素。公司集中资源,围绕一系列临床发病率高、缺乏有效治疗方案、市场前景广阔的老年疾病、慢性疾病,以中枢神经系统、消化系统、眼科等核心治疗领域为主线,深入研究、专业创新,形成了具有康弘特色的产品和在研品种布局。公司以临床需求为出发点,依据病种病机和病程的不同特点,针对性地开发了中成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不同类别的药品,使药品药性与临床需求更加匹配,进一步巩固了在核心治疗领域的优势地位。公司目前共有12个主要在产产品和10个主要在研产品。

公司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在核心治疗领域,深入研究、专业创新、专业服务。公司以四大重点技术领域的积累为基础,不断“创新”新的治疗方案和治疗手段,目前已拥有107项的发明专利,其中40项为国际专利;12个主要在产产品中,11个具有发明专利,其中10个进入国家医保目录,4个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2009年康弘药业及三家子公司同时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2年上述四家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复核;2011年,子公司弘达药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4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复核。2009年,公司荣获中国医药30年风云会改革开放30年“创新奖”。2012年,公司被列入国家第五批创新型试点企业。2013年,公司松龄血脉康胶囊系统性开发研究及产业化项目获得2013年度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中的比例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12年-2014年平均值达到了5.62%,研发投入力度正在向国际平均水平迅速靠拢。公司拥有国家级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已承担十二项国家级课题,包括一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三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四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及其他专项课题,以及30多项省市科技攻关项目。2011年5月,柯尊洪当选为中国科学技术委员会第八届委员,是极少数来自国内医药企业界的委员之一。

通过十多年的积累,公司将进入快速增长时期。支持公司快速增长的核心竞争力来源于公司的战略布局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具体体现在公司生产产品布局、在研产品布局、研发能力、生产能力、人才储备、国际化前景、品牌建设等各个方面的竞争优势。

1、长远战略布局能力和持续专业创新能力公司自设立以来,在主营业务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坚持创新式的发展,体现了长远战略布局能力和持续专业创新能力
2、产品布局及公司优势公司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在中枢神经系统、消化系统、眼科等专业药品市场深入研究、专业创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产品布局优势
3、在研产品布局及公司优势公司集中资源,在相关领域深入研究、专业创新,以重点技术领域竞争力为基础,以核心治疗领域竞争力为导向,形成了梯级层次清晰、结构合理的在研产品系列
4、产品专利、列入基本药物和医保目录状况及公司优势公司坚持创新战略,持之以恒,使公司在行业普遍存在的临床特色不突出、产品同质化严重、低水平重复等现状中脱颖而出,成为国内具有代表性的新药创新型企业。截至目前, 公司共取得122项国内及国际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07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外观专利12项,本公司目前在产的松龄血脉康胶囊为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少数专利中成药品种之一
5、研发能力及公司优势为巩固新药研发持续创新能力,公司根据临床需求,在生物制品、中药现代化及制剂领域深入进行基础研究,取得了领先优势
6、生产质量、生产布局及公司优势公司秉承“质量源于设计,有质量,才有疗效;有疗效,才有市场”的理念,不断创新,以最新标准持续改进生产管理体系,追求“止于至善”的目标
7、人才储备及公司优势人才储备一直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沿着战略目标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公司也在研发、生产、销售等领域引进和培养了一批具有良好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人才队伍,在凝聚激励员工、引进培养人才、强化创新意识、担负社会责任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独特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和文化
8、国际化前景及公司优势公司通过战略布局和持续专业创新,不断拓展国际视野,已经开始了国际化经营和进入国际高端医药市场的尝试。公司研发的KH901、KH902、KH903等多个1类新药,在美国、日本、印度、韩国、俄罗斯等国拥有多项国际专利,未来国际市场开发潜力巨大。2012年-2014年,国际上与KH902类似产品的生物药品Lucentis年销售额均超过40亿美元;与KH903类似的生物药品Avastin2012年-2014年销售额超过60亿美元。KH902、KH903等的活性蛋白——FP3蛋白(抑制血管新生的融合蛋白)的国际非专有名称(即“国际通用名”)“Conbercept”和中文通用名“康柏西普”已分别由世界卫生组织(WHO)和中国药典委员会收录和批准。公司还与国外知名院校以及大型跨国企业进行多种形式的访问和交流活动
9、公司品牌及竞争优势公司的持续研发创新、独特的产品布局、高标准严质量的生产、差异化的专业学术营销,为康弘品牌积累了“创新、质量、责任、服务”为核心的品牌形象,融入了“专业创新、专业服务”的经营理念、丰富了“共建美好家园、共创辉煌人生、共铸健康人间”的文化内涵。“康弘”品牌代表的疗效、质量、责任和信誉已深入人心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生产及实验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等。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固定资产原值73,721.43万元,净值45,773.33万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81,566.94平方米。

本公司主要的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商标权和专利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256,679.15平方米;公司拥有186项注册商标,公司“康弘及图形及拼音”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拥有国内发明专利67项,国际发明专利40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外观设计专利12项;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证书包括5个《药品生产许可证》,2个《药品经营许可证》,2个《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9个药品GMP证书,2个药品GSP证书,141个药品批准文号,以及19项新药证书(正本)。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柯尊洪,实际控制人为柯尊洪、钟建荣夫妇及其子柯潇。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

企业名称与本公司关系经营范围
康弘科技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第一大股东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科技开发及成果转让,技术服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定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
九州汇源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电子产品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
伊尔康科技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不存在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形。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不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

简要经历2014年收入

(税前)

持股数量

(股)

柯尊洪董事长柯尊洪,195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副会长,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心血管病专业委员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曾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八届四川省政协委员。曾荣获全国首届优秀中国特设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四川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成都市优秀共产党员、成都市劳动模范、2006年度唯一的成都市科技杰出贡献奖。从事医药行业工作30余年,曾任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剂科副主任,海南曼克星制药厂总经理,康弘制药总经理、董事,本公司总裁。自1998年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132.00115,538,368
郝晓锋董事、总裁郝晓锋,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执业药师。从事医药行业工作23年,曾任康弘制药生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本公司总经理、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96.731,188,118
钟建荣董事、副总裁钟建荣,195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居留权,雅安财贸学校会统专业毕业。从事组织人事工作10年,医药行业工作21年,先后在芦山县委组织部、成都蜀锦厂组织科、成都市医药公司及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80.005,425,374
赵兴平董事、副总裁赵兴平,196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MBA结业,执业药师,工程师,1990年获得律师资格,系第三届中国中药协会副会长,中国中药协会中药药物经济学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副主任委员,第三届四川省医院管理协会副会长,第一届四川省医保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药学会药物经济学专业委员会第二届副主任委员。从事医药行业工作30年,曾任海南曼克星制药厂厂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康弘制药办公室主任、销售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79.686,917,350
柯 潇董事、副总裁柯潇,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美国旧金山大学理学学士,曾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兼市场部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77.3336,800,000
王 霖董事王霖,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博士,鼎晖投资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德宝房屋开发公司项目经理,中国投资担保公司担保部高级经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直接投资部高级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赵泽松独立董事赵泽松,195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专家,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成都理工大学会计系主任,四川省会计学会副会长。现任成都理工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四川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12.00-
魏建平独立董事魏建平,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律师,系第十二届四川省人大代表、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第九届四川省工商联副主席,第六届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1994年7月创建四川天闻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至今,曾荣获司法部授予的“全国优秀律师”称号。曾任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远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2.00-
高学敏独立董事高学敏,193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系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医专业资深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大疾病研究专家组成员,国家科委国家秘密技术级专家评审组专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药审评委员会委员,中国药学会高级委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内蒙古福瑞中蒙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2.00-
龚文贤监事会主席龚文贤,194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从事医药行业工作30余年。曾任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剂科副主任,康弘制药副总经理、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成都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双流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48.00135,630
袁思旭监事袁思旭,195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康弘制药市场部副部长、常务副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总裁助理。16.461,356,344
杨建群职工监事杨建群,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康弘制药市场部主任,本公司总裁办副主任、主任。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19.97-
钟建军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钟建军,196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康弘制药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79.816,013,122
殷劲群副总裁殷劲群,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BIMBA。曾在北京第四制药厂、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美国雅培制药有限公司、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任职。现任本公司副总裁。223.67-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柯尊洪,其直接持有公司115,538,368股,占比28.88%,通过公司第一大股东康弘科技控制本公司37.44%股份,合计控制本公司66.32%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柯尊洪、钟建荣夫妇及其子柯潇,除柯尊洪控制本公司66.32%股份外,钟建荣和柯潇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36%和9.20%股份,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共计控制本公司76.88%股份。

柯尊洪、钟建荣及柯潇简要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身份证号码住址持股数

(股)

持股

比例

1柯尊洪5101021954****6116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北路12号29栋1单元3号115,538,36828.88%
2钟建荣5101021957****6122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北路12号29栋1单元3号5,425,3741.36%
3柯潇5101071983****2170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北路12号29栋1单元3号36,800,0009.20%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财务会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4年

12月31日

2013年

12月31日

2012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4,558.0474,608.8948,386.8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949.14-632.58
应收账款9,108.177,611.567,356.80
预付款项3,156.991,214.422,047.74
应收利息--13.75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636.87217.83182.9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0,457.568,022.768,538.3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118,866.7791,675.4667,158.9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5,218.547,004.71-
长期股权投资--9,491.52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5,773.3348,581.4151,753.78
在建工程2,762.321,069.70663.53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175.16152.4277.15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15,550.7116,616.429,837.86
开发支出2,284.771,420.116,586.92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307.39774.42387.23
递延所得税资产2,148.712,204.472,198.6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75,220.9477,823.6580,996.61
资产总计194,087.71169,499.11148,155.5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00.00500.004,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3,295.833,896.186,206.71
预收款项208.68287.50427.14
应付职工薪酬4,721.744,386.694,649.74
应交税费3,942.793,008.482,332.51
应付利息-0.380.38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0,414.568,647.118,969.0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3,083.6120,926.3426,585.5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502.26469.11482.29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9,325.299,173.6610,270.8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9,827.559,642.7710,953.12
负债合计32,911.1630,569.1137,538.62
股东权益:   
股本40,000.0036,000.0036,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4,293.1118,293.1118,293.1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8,723.6116,312.6213,532.48
未分配利润86,154.6066,617.4241,426.2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59,171.32137,223.15109,251.86
少数股东权益2,005.231,706.851,365.11
股东权益合计161,176.55138,930.00110,616.9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94,087.71169,499.11148,155.58

2、合并利润表单位:万元

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67,451.85147,662.75133,137.44
其中:营业收入167,451.85147,662.75133,137.44
二、营业总成本135,615.73117,559.58107,662.21
其中:营业成本19,348.9917,131.2615,697.60
营业税金及附加2,839.332,583.702,263.44
销售费用87,094.6671,309.4665,133.07
管理费用27,006.3026,829.9724,224.31
财务费用-818.84-339.93133.96
资产减值损失145.2945.11209.8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20.045,184.11-3,562.1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036.90-3,654.40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2,956.1635,287.2821,913.14
加:营业外收入2,303.272,661.203,559.6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1.810.016.27
减:营业外支出1,497.70705.96385.7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177.5630.83110.4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3,761.7337,242.5225,087.01
减:所得税费用6,115.195,329.484,509.2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7,646.5531,913.0420,577.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48.1731,571.2920,274.56
少数股东损益298.37341.75303.23
六、每股收益(元):   
(一)基本每股收益0.680.790.51
(二)稀释每股收益0.680.790.51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27,646.5531,913.0420,577.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7,348.1731,571.2920,274.5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98.37341.75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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