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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7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9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诚兴发展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兴发展”)的通知,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28日期间,诚兴发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浔兴股份1,220,000股,占浔兴股份总股本(转增前)的0.79%;2015年6月8日,诚兴发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方式减持浔兴股份60,000股,占浔兴股份总股本(转增后)的0.02%。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注:2015年6月4日,浔兴股份以2014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15,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705.00万元(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155,000,000股变为310,000,000股。2015年6月4日转增前的减持比例按照总股本155,000,000股计算,2015年6月4日转增后的减持比例按照总股本310,000,000股计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中的股数和比例是按浔兴股份2014年度权益分派前总股本155,000,000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中的股数和比例是按浔兴股份现有总股本310,000,000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股东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兴发展在此前任意30天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均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承诺情况:诚兴发展于2006年12月21日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2006年12月21日至2009年12月22日),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截止目前,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3、本次权益变动后,诚兴发展仍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4、诚兴发展将根据发展需要和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计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浔兴股份股票1,550万股-3,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 5、本公司将督促诚兴发展国际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九日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浔兴股份 股票代码: 002098 信息披露义务人:诚兴发展国际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九龙九龙湾宏照道39号企业广场3期23楼2303室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九龙湾宏照道39号企业广场3期23楼2303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二○一五年六月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王珍篆先生是诚兴发展的主要负责人。 王珍篆,男,1950年出生,中国国籍(香港),拥有香港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晋江市浔兴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公司前身)副董事长,现任诚兴发展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协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副董事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转让股份的目的: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发展需要和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计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浔兴股份股票1,550万股-3,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浔兴股份的股份32,250,000股(转增前),占浔兴股份总股本的20.8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浔兴股份的股份62,000,000股(转增后),占浔兴股份总股本的2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28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浔兴股份1,220,000股,占浔兴股份总股本(转增前)的0.79%。 2015年6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方式减持浔兴股份60,000股,占浔兴股份总股本(转增后)的0.02%。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2015年6月4日,浔兴股份以2014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15,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705.00万元(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155,000,000股变为310,000,000股。2015年6月4日转增前的减持比例按照总股本155,000,000股计算,2015年6月4日转增后的减持比例按照总股本310,000,000股计算。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中的股数和比例是按浔兴股份2014年度权益分派前总股本155,000,000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中的股数和比例是按浔兴股份现有总股本310,000,000股计算。 五、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诚兴发展所持福建浔兴拉链科技有限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浔兴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诚兴发展国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珍篆 签署日期:2015年6月9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本报告书的文本。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报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的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诚兴发展国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王珍篆 签署日期: 2015年6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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