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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5-4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15年6月4日发出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6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七位董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在全国新设二十家证券营业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全国设立二十家证券营业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新设证券营业部的报批及建设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唐卫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唐卫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
一、唐卫华先生简历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九日
附件一:
唐卫华先生简历
唐卫华先生,现年42岁,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和保荐代表人资格。1997年从事证券工作,曾任云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远营业部经理。2004年起先后任公司开远营业部经理、稽核部总经理、战略合作与并购总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附件二: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6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唐卫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拟聘任唐卫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经审阅唐卫华先生的个人履历,唐卫华先生具备证券公司高管任职资格,认为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和限制的情形;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聘任唐卫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刘伯安、何忠泽、黄慧馨
二0一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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