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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5-030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 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06月09日下午14:5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06月0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06月08日下午15:00至2015年06月0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地点: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与武夷山路路口青岛广顺房地产开发公司傲海星城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管琛董事
董事长许亚楠先生因身体原因指定管琛董事代为主持此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人,代表公司股份43,101,0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04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山东慧勤律师事务所冯恩杰律师、侯可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 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审议《公司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3,105,2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200股,占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议案二:审议《公司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3,105,2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200股,占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议案三: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43,105,2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200股,占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议案四:审议《公司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3,105,2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200股,占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议案五:审议《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43,105,2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200股,占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议案六: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为我司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43,105,2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200股,占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201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分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山东慧勤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冯恩杰、侯可强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慧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5-031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020),披露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已于2015年5月06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5-023)、2015年5月13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5-024)、2015年5月20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5-025)、2015年5月27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5-027)、2015年6月3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正在筹备中,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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