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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5—048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收到表决票13张,实际收到表决票1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部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9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9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9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证公司资金链安全,在满足资金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公司拟在2015-2016年度原有银行授信1307805万元和7500万美元的基础上新增银行授信243500万元,授权公司副总经理胡坤裔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决议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16-2017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决议之日止。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及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0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5-051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4、议案5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六月九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5—049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设施以售后回租赁方式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租赁”)融资人民币不超过34000万元(含34000万元);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化工”) 拟以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设施以售后回租赁方式向海通恒信租赁融资人民币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公司”)拟以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设施以售后回租赁方式向租赁公司(待定)融资人民币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 2、海通恒信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与海通恒信租赁的售后回租业务不需要提供担保,公司为兴瑞化工和金信公司售后回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上述融资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部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和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等议案,公司拟以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设施以售后回租赁方式向海通恒信租赁融资人民币不超过34000万元(含34000万元);兴瑞化工拟以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设施以售后回租赁方式向海通恒信租赁融资人民币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金信公司拟以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设施以售后回租赁方式向租赁公司(待定)融资人民币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上述售后回租赁均采用一次性租赁的方式,租赁时间均不超过5年(含5年),租赁标的均为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设施。目前,均未签署售后回租赁相关金融协议。金信公司售后回租赁尚未确定相关租赁公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副总经理胡坤裔先生决定和选择合适的从事售后回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待相关租赁公司确定后,公司将另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 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注册地:宜昌市猇亭区长江路29-6号,法定代表人:雷正超,注册资本:6亿元。其中公司出资3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0%。主营业务:漂粉精、氢氧化钠、液氯、氢气、盐酸等化工产品生产销售;有机硅及有机硅下游产品生产销售;自营及代理进出口业务。 (二)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 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册地: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66-5号,法定代表人:彭春雪,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出资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主营业务: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农用化肥生产、销售;自营及代理货物进出口业务。 (三)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 年7月9日,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300号名人商业大厦10楼 ,法定发表人:任澎 ,注册资本:5.23亿美金、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物:公司、兴瑞化工及金信公司部分生产设备设施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租赁标的物权属分别属于公司本部、兴瑞化工及金信公司 所在地:湖北省宜昌市 四、本次售后回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售后回租赁业务,在保留对资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控制权的前提下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负债结构。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六月九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5—050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宜昌楚磷化工有限公司、贵州兴发化工有限公司、河南兴发昊利达肥业有限公司、重庆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本次为子公司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分别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20000万元、50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为子公司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分别向租赁公司(待定)、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10000万元、50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3)为子公司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200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4)为子公司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5)为子公司宜昌楚磷化工有限公司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6)为子公司贵州兴发化工有限公司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福泉市支行、中国银行都匀分行申请的各30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7)为联营公司河南兴发昊利达肥业有限公司向河南辉县农村商业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8)为合营公司重庆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重庆垫江支行申请的20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为合营公司重庆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事项,由上海百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6月9日,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及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被担保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需要,同意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由公司本部提供83000万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现将担保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
(二)被担保人情况
注:以上总资产、净资产为截止2015年3月31日的数据;营业收入、净利润为2015年1-3月的数据。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宜昌楚磷化工有限公司、贵州兴发化工有限公司、河南兴发昊利达肥业有限公司、重庆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其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上述控股子公司和合营联营公司是公司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偿债风险较小,为其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担保有利于推动各子公司和合营联营公司的融资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三、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5年5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374,281.12万元,实际对外提供担保233,865.17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为348,746.12万元,实际担保214,245.17万元;对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5,535.00万元,公司实际对其提供担保19,620.00万元。除此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它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四、担保期限及授权事宜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决议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1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决议之日止,由公司为被担保单位提供上述担保,具体担保起止时间与担保相对应的贷款起止时间一致。原已审议通过对外担保未到期的,公司继续按照原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提供上述担保,公司授权公司副总经理胡坤裔先生办理对外担保的具体事项,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 除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的,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1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26日 8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市珍珠路长城宾馆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26日 至2015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5年6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15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2:30-16:3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也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D7栋2层 邮编:443000 联系部门: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张时伟 联系电话及传真:0717-6760850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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