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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为0.00份。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为0.00份。 (4)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80,027,989.00份,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150,202,395.25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和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创业A份额与创业B份额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保本周期到期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13;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482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13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为2012年6月13日开始至2015年6月15日到期。本基金在第一个保本周期期满后,在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基金存续的条件下,本基金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现对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的相关安排提示如下: 1、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到期操作期间自2015年6月15日(含)起至2015年6月18日(含)止。在此期间内,本基金将暂停日常申购(含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基金份额或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与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份额,也可以部分选择赎回、转换转出或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无论持有人采取何种方式做出到期选择,均无需就其符合保本条件的基金份额在到期操作期间的赎回和转换支付赎回费用和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下同)等交易费用。对于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含保本周期到期日)至赎回或者基金间转换的实际操作日(含该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应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2、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至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前一工作日止的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自2015年6月19日(含)起至2015年7月10日止(含)。过渡期内,本基金将暂停办理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其中:自 2015年6月19日(含)至2015年7月9日(含)为过渡期申购的限定期限;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2015年7月10日)收市后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本基金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 元。基金份额折算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第二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日,保本周期三年,第二个保本周期为自第二个保本周期起始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如保本周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过渡期开放申购并设置规模上限,规模上限为49亿元,若本基金提前达到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公告,提前结束过渡期申购并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并提前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自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暂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暂停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5年6月9日在公司网站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监管机构进行备案。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事宜。 ???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0日 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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