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5-027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6月9日在公司科技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书面文件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15年6月4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姜煜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葛晶平、成志明、杨克泉及韦烨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表决票7张,收回有效表决票7张,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超募资金向深圳市亿威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收购及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超募资金向深圳市亿威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收购及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深圳亿威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并进行增资的核查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5-028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6月9日在公司科技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书面文件的方式于2015年6月4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建忠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发出表决票3张,收回有效表决票3张,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将“风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及“ 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超募资金向深圳市亿威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收购及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使用8,400.00万元超募资金向深圳市亿威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收购及增资,有利于公司调整产业结构、完善军工产业的布局,形成长期稳定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可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未来发展壮大,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不存在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超募资金向深圳市亿威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收购及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使用4,001.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中的4,001.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降低资金成本,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5-029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56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00元。截至2011年4月25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608,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48,14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59,860,000.00元,已由平安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4月25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平安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验资户0372700122684的人民币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252,000.00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1,608,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2443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基本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1年5月27日,公司分别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朝阳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南大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6月24日,募投项目实施单位—子公司天津滨海通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简称:专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年3月15日,募投项目实施单位—子公司江苏富松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四安支行(简称:专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年6月27日,公司分别与平安证券、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简称:专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1月20日,公司分别与平安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简称:专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下述专户于2013年度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11425729300055140)于2013年5月10日注销,余额29,331.00元转入子公司天津滨海通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账号为111142572930005629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南大街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26008608018170072975)于2013年6月13日注销,余额3,081,845.51元转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账号为7358210182100000194)。 下列专户于2014年度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朝阳路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4958227734)于2014年1月20日注销,余额666,610.29元转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账号:46506394923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四安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14001040008604)于2014年5月13日注销,余额125.87元转入子公司江苏富松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账户中(账号:10714001040008596)。 截至目前,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5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实际使用39,162.36万元,其中风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投入16,963.55万元,该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投入6,398.81万元,该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超募资金已投入15,800万元,其中:偿还银行贷款8,000万元;模具制造项目累计使用超募资金1,800万元,该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对外投资6,000.00万元。截止2015年5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0,189.69万元,其中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191.25万元,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或指定的理财账户。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说明 (一)风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 风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原计划投资19,500.00万元,完成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由于该项目一期工程已经完成,二期工程的厂房主体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但由于配套基建工程进度稍慢,使得募投项目进程也相应延后,因此公司拟将该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该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4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2015年5月31日,风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累计投入16,963.55万元,项目结余3,242.81万元(其中含利息706.36万元),本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 (二)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 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原计划投资8303.30万元,完成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公司于2013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3年2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实施方式由“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调整为“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模具制造项目”由控股子公司江苏富松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独立实施,公司投入超募资金1,800.00万元进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富松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模具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后,该项目变更为:
(1)由于我公司设备的购置根据订单量的要求而增加,近年产品订单量的减少尤其是风电产品需求量的减少,订单量低于预期使得设备的购置进度也相应滞后,从而导致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整体投资进度滞后于预期投资进度。公司将根据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进行相应的设备配置,该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该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4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2015年5月31日,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累计投入6,398.81万元,项目结余2,561.79万元(其中含利息657.73万元),本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 (2)“模具制造项目”计划完成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截至2014年5月12日,“模具制造项目”已建设完成,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8,114,126.62元(其中114,126.62元为1800万元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具体内容已在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五. 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5月31日,风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均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结余、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 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说明 风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和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均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出现项目结余的主要原因为: 1、由于我公司设备的购置根据订单量的要求而增加,近来产品订单量的减少,尤其是风电产品需求量的减少,导致订单量低于预期使得设备的购置进度也相应滞后,从而导致公司募投项目的整体投资进度滞后于预期投资进度。 2、经过公司前期的研发投入,公司将原有设备进行优化升级,更大程度上发挥了原有设备的利用率,从而节省了部分设备的采购费用。 七. 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公司规模的扩大,同时后公司客户及行业特点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未来对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拟使用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5,804.6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此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八. 公司承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在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九.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决定将 “风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及“ 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募投项目以及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及行业的整体状况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募集资金更合理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时,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鉴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将“风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造项目”及“ 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通达动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5,804.6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4,001.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1,984.0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承诺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通达动力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此事项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5-030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超募资金向深圳市亿威尔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 收购及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动力”)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56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00元,募集资金总额60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6,392,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1,608,000.00元,其中超募资金273,575,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2443号验资报告。 2、经公司2011 年6 月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80,000,000.00 元。公司交通银行南通南大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于2011 年6 月9 日分别转出30,000,000.00 元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基本户、转出15,000,000.00 元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一般户、转出15,000,000.00 元至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一般户、转出10,000,000.00 元至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安支行一般户、转出10,000,000.00 元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一般户。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于2011 年6 月2 日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使用80,000,000.00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3、经公司2013年2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8,000,000.00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富松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取得90.00%的股权,独立实施“模具制造项目”。原募投项目“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 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进行部分变更,实施方式由“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调整为“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制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模具制造项目”由新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富松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独立实施。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于2013年1月21日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使用18,000,000.00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4、经公司201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与自然人吴少石投资设立天津通达达尔力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生产军用设备,完善公司军工产业布局。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于2015年3月30日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使用6,000万元超募资金进行投资。 截至2015年5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尚未有使用计划的剩余余额为14,385.09万元(含已到账的银行利息)。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的情况概况 1、公司于2015年6月9日与王立真、付郁、韩广生、孙大勇、深圳市海空天地技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王立真、付郁、韩广生、孙大勇、深圳市海空天地技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亿威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公司以人民币1,400万元的现金认购深圳市亿威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威尔信息”)222.2222万股新增股份,以合计人民币7,000万元受让王立真、付郁、韩广生和孙大勇合计持有的1111.1111万股亿威尔信息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通达动力持有亿威尔信息1,333.3333万股股份,占亿威尔信息60%的股权比例;深圳市海空天地技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亿威尔信息580万股股份,占亿威尔信息26.1%的股权比例;王立真先生持有亿威尔信息308.8889万股股份,占亿威尔信息的股权13.9%的股权比例。 2、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201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向深圳市亿威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收购及增资的议案》。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该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1)甲方: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四安镇庵东村 注册号:320683000011924 法定代表人:姜煜峰 (2) 乙方/业绩承诺人: 乙方1: 王立真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610113195303******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二村7栋301 乙方2: 付郁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610113197101******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景花园华庭居3-802 乙方3: 韩广生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0802195206******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一街26号景田西4-504 乙方4: 孙大勇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610113196605******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桂庙路荔园大厦甲栋12D 乙方5: 深圳市海空天地技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深圳软件园5栋402-4 注册号:44031105119311 法定代表人:王立真 (3)丙方: 深圳市亿威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标的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中三路深圳软件园5号楼402 注册号:440301103314666 法定代表人:王立真 上述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全称:深圳市亿威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号:440301103314666 3、法定代表人:王立真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5、股权结构
6、经营范围:雷达、通信及移动通信设备、网络产品、计算机、电子产品、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软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维修、技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 7、根据交易双方确认,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2日出具的编号为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0427号的《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深圳市亿威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100%股权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为12,743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交易价格确认为人民币12,600万元。 五、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对价 根据交易双方确认,通达动力以人民币1400万元的现金(“增资款”)认购亿威尔信息222.2222万股新增股份;以合计人民币700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受让王立真、付郁、韩广生和孙大勇合计持有的1111.1111万股亿威尔信息股份,其中,通达动力以人民币4757.4519万元受让王立真所持亿威尔信息755.1511万股股份,通达动力以人民币1440.4320万元受让付郁所持亿威尔信息228.64万股股份,通达动力以人民币479.8080万元受让韩广生所持亿威尔信息76.16万股股份,通达动力以人民币322.3080万元受让孙大勇所持亿威尔信息51.16万股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通达动力持有亿威尔信息1333.3333万股股份,占亿威尔信息60%的股权比例;深圳市海空天地技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亿威尔信息580万股股份,占亿威尔信息的股权26.1%的比例;王立真先生持有亿威尔信息308.8889万股股份,占亿威尔信息的股权13.9%的股权比例。 (二) 增资款用途 乙方保证,甲方投资于亿威尔信息的1400万元人民币增资款将专项用于偿还亿威尔信息在编号为000102012K0274的授信贷款合同项下所欠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借款(“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债务”),亿威尔信息偿还完毕该等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债务后,乙方将立即会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解除对乙方所持亿威尔信息股权的质押。 (三) 标的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 乙方1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亿威尔信息签署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以及期限不少于2年的就业限制协议,并担任亿威尔信息的总经理或甲方安排的其他职务,协助甲方经营管理亿威尔信息。 (四) 标的公司剩余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王立真先生和/或深圳市海空天地技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全部或部分出售所持标的公司剩余40%股权,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同等价位下具有优先购买权;如通达动力科技股份公司全部或部分出售所持标的公司本次所取得的60%股权,王立真先生和/或深圳市海空天地技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同等价位下具有优先购买权。 (五) 标的公司业绩承诺 1、业绩承诺期:本次交易中,乙方对标的公司作出业绩承诺并承担业绩补偿之义务。双方一致确认,本次交易中乙方的业绩承诺期为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共计3年。 2、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人承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三个会计年度内按照甲方适用的会计准则计算的各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扣非后”)的净利润数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3、实际净利润的确定:甲方应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当年及其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资产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当年实际实现扣非后的净利润与当年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每年实际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4、业绩补偿的实施: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每年经审计实际实现扣非后净利润未能达到当年承诺净利润的,甲方将在其年度报告披露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关于利润差额补偿的书面通知应至少包括利润差额的具体金额、计算依据、业绩承诺期内每年的《专项审核报告》、甲方收款账户等具体内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 90 日内,就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当年经审计实际实现扣非后净利润未能达到当年承诺净利润的差额部分对甲方予以现金补偿。 在各年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乙方已补偿的金额不予退回。 王立真、付郁、韩广生、孙大勇和深圳市海空天地技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根据其在本协议签署日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承担业绩补偿义务,并且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5、补偿数额的调整:如发生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法律的修改等,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不能履行时,出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以传真或其他合理方式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事件详情并出具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本协议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的政府机构出具。 六、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存在风险 在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公司定转子铁心等传统产业面临发展瓶颈,向军工产业转型为公司未来的核心发展战略。公司已经在雷达技术和渠道资源方面有所积累,本次收购将解决公司军工资质瓶颈。同时,亿威尔公司在网络加密、电子地图、嵌入式设备等信息安全方面的产品布局也有利于公司跨越式发展。 亿威尔信息已经取得全套军工资质,有利于公司在雷达产品相关技术、渠道等方面积累的发挥。亿威尔自成立以来已有十多年的雷达信号处理、数字系统设计、嵌入式系统设计等软硬件设计领域技术积累,且技术水平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取得多项科技成果和发明专利。为了在军工行业内获得更大的发展,公司以数字系统、计算机、软件技术为基础,以雷达电子战、特种计算机、信息安全系统为突破口,分行业拓展市场,已形成了一定产业规模。这些产品与符合公司军事信息化、自动化核心装备的战略布局,有效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结构,亿威尔的技术积累和优势与公司的技术和渠道积累相结合,未来有望快速发展。 项目收购成功之后,公司将取得目标公司60%股权从而成为控股股东,并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在雷达、信息安全、计算机、电子地图等产品和技术基础较好,在军工行业需求向好、与公司渠道和技术优势相辅相成的背景下,预计亿威尔信息2015-2019年净利润分别为761.76万元、1,019.74万元、1,249.80万元、1,512.56万元和1,763.96万元,以评估价值12,743万元计算,投资回收期为8.65年,经济效益较好。 单位:万元
注:上表所列2015-2017年净利润为亿威尔信息原股东业绩承诺数据,其余为预测数据。 同时,该项目收购成功之后,有利于将亿威尔信息的技术优势与通达动力的渠道、技术和资本优势相结合,加快亿威尔公司在军工信息化装备产业的发展速度,为国家国防军工产业发展及军民融合发展贡献力量,社会效益显著。 存在的风险 1、公司将向科技型企业和军工产业转型作为公司的核心发展战略,但公司以电机定转子为传统主业,缺乏高端科技型人才,同时也没有涉足军工产业经验,可能面临人才匮乏导致转型进展缓慢。 2、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除传统主业外,公司已经涉足自动化、模具、军工自动化和信息化等多项业务,已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5家,未来控股公司将进一步增加,这将会给公司带来市场开拓、跨地区管理等多方面挑战,公司经营决策、风险控制的难度也会相应增加。如果本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公司的高效运转和竞争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3、亿威尔公司成立时间较长,各项产品技术水平较高,但整体规模尚小,在规模扩张、双方融合等方面存在整合不畅、管理和技术人才缺乏等潜在风险。 七、相关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向深圳市亿威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收购及增资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 公司使用8,400.00万元超募资金向深圳市亿威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收购及增资,有利于公司调整产业结构、完善军工产业的布局,形成长期稳定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可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未来发展壮大,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不存在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400.00万元向深圳市亿威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收购及增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资金使用计划合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400.00万元向深圳市亿威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收购及增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通达动力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超募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未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履行了超募资金使用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通达动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亿威尔信息股权并进行增资的方案无异议。 本次收购方案可能会产生收购整合失败及人才流失风险、收购后的内控管理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公司将通过风险分析、评级,有效地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确定性风险进行控制,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本保荐机构也将继续关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深圳亿威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并进行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5-031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56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00元。截至2011年4月25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608,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48,14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59,860,000.00元,已由平安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4月25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平安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验资户0372700122684的人民币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252,000.00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1,608,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244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具体计划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27,357.50万元,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需要,为提升经营业绩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1年6月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2、公司于2013年2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800.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富松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取得90.00%的股权,独立实施“模具制造项目”。 3、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与自然人吴少石投资设立天津通达达尔力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生产军用设备,完善公司军工产业布局。 4、现拟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001.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如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2,000.00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1,000.00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1,001.00万元 按照目前半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5.1%计算,公司本次归还银行贷款的行为,半年内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102.03万元。 上述超募资金使用既可以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加快市场拓展速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又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同时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二、相关承诺内容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①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001.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②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具有现实必要性。③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④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经承诺:自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001.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4,001.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中的4,001.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4、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通达动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5,804.6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4,001.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1,984.0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承诺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通达动力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此事项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5-032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56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00元。截至2011年4月25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608,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48,14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59,860,000.00元,已由平安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4月25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平安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验资户0372700122684的人民币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252,000.00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1,608,000.00元,其中超募资金273,575,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2443号验资报告。 二、超募资金历次使用情况 1、2011年6月2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2、2013年2月7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800.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富松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取得90.00%的股权,独立实施“模具制造项目”。 3、2015年3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与自然人吴少石投资设立天津通达达尔力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生产军用设备,完善公司军工产业布局。 4、2015年6月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超募资金将用于如下用途,目前仍在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 (1)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400.00万元向深圳市亿威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收购及增资,取得其60.00%的股权。 (2)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001.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三、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使用计划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984.09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最终以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结转金额为准)。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和市场开拓等经营性支出。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四、相关承诺事项 经自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同时承诺在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进行妥善安排,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五、剩余超募资金使用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剩余超募资金1,984.09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最终以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结转金额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系在完成IPO全部募投项目投资和建设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降低资金成本,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通达动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5,804.6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4,001.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1,984.0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承诺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通达动力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此事项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5-033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6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提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30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2015年6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15:00-2015年6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楼二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6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8、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0、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6年度银行融资计划》; 11、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2、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超募资金向深圳市亿威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收购及增资的议案》; 14、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下转B7版)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