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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27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15-06-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拟以总股本360,5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2、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0,5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分红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 475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天台县交通运输机械工业园区 咨询联系人:陈庆河、许宁琳 咨询电话:0576-83938250 传真电话:0576-83938806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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