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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1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新疆奎屯投资建设化成箔生产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新疆奎屯成立全资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公司注册事宜。日前,经奎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荣泽铝箔有限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新疆荣泽铝箔有限公司 注册号:65400305002177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毓秀里-团结北街28幢 法定代表人:艾立华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6月09日 营业期限:2015年06月09日至2030年06月08日 经营范围:电极箔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2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55 号)核准,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10 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2,04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147号)审核批准,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15年6月5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注册号:210241400000445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鹏工业城73# 法定代表人:谢冰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零肆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04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煤气、燃气系统工程设备的生产及安装自产产品。(涉及行政许可证的,须经批准后方可开业经营)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8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6月4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公司关于重大事项临时停牌的公告》(2015-047)。 目前,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鉴于该事项仍在论证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11日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5-034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正能伟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能伟业")通知,正能伟业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000,000股已于2015年6月9日将其中18,000,000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正能伟业持有本公司5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质押股份数量为2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0%)。 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零七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6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独立意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的独立意见中将"冯军武"的名字错误地录成了"智德宇",现予以更正。 本公告披露的同时,公司已将更正后的《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对因上述公告的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公 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5-036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6月10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陆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陆洋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陆洋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陆洋先生辞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在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暂由总经理言骅先生代理行使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财务总监。 公司董事会谨向陆洋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0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5-029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9月17日,本公司发行2014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4中冶SCP004,代码:011424004),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期限270天,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利率为5.00%,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9月20日披露的临时公告)。本公司将于到期兑付日2015年6月15日兑付上述中国中冶2014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合计人民币31.11亿元。 上述超短期融资券兑付的有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 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0日 证券简称:宁波港 证券代码:601018 编号:临2015-029 债券代码:122238 债券简称:13宁港01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3宁港01”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13日发行了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3宁港01")。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8日对上述"13宁港01"公司债券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信用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13宁港01"信用等级AAA。 本次跟踪评级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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