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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 2015-037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因该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15年6月12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 敬请投资者关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12 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5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核查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宏磊股份;证券代码:002647)自2015年6月5日开市起临时停牌。 由于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之中,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6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5-067 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融资租赁资金到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6亿元融资租赁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详细内容见2015年5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与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新疆富丽达将其所属的粘胶纤维主要生产设备出售给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并回租使用,融资总金额为6亿元,租赁期限为72个月,租赁利率为5.65%1 ,本次融资租赁手续费为1,750万元,租赁押金3,600万元(租赁押金可以抵扣最后一期租金),实际到账金额54,650万元。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5-20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租赁期内如中国人民银行对基准利率作出调整,该租赁利率应当根据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及合同约定的上浮/下浮幅度同比例、同方向调整。如租赁期内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公布贷款基准利率或实行贷款利率自由化,双方同意该租赁利率以届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及交通银行发布/执行的同期人民币(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平均值(“平均利率”)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上浮/下浮幅度确定:如前述五家商业银行发布/执行的贷款利率发生调整,该租赁利率按调整后的平均利率和合同约定的上浮/下浮幅度执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告编号2014-71号),本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发展且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投资国债回购、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券商定向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等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现本公司就购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本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山"收益凭证认购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银河金山"收益凭证677期(产品代码:YH0777) 2、发行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17000万元 4、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0人 5、产品类型:保本固定收益型(低风险) 6、产品期限:131天,2015年6月11日起至2015年10月19 日止 7、约定收益率:5.3%(年化) 8、本金及收益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9、产品费用:无管理费、托管费、认购费、赎回费 10、交易场所:银河证券柜台交易市场 11、委托资产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1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3、委托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发行人正常经营过程中所需的流动性资金或其他合法用途 (二)合同主体情况说明 1、本公司已对发行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2、本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本公司证券事务部会同财务部将及时跟踪和分析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安全状况,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本公司内审部将定期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风险评估; 3、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核查。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余额为1500万元(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500万元(含本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山"收益凭证认购协议及附件; 2、产品委托流水单。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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