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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中欧滚钱宝货币
基金主代码00121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6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注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5]476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5年6月9日

至2015年6月9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5年6月11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0,000,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40,000,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0
合计40,000,000.0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40,000,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1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中10,000,000.00元作为本基金的发起资金,通过直销柜台认购,认购费用0元,发起资金所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3年。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5年6月12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基金本次募集场外有效净认购金额(不含认购利息)为40,000,000.00元。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发起份额总数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40,000,000.00100%10,000,000.0025%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基金管理人股东---- 
其他---- 
合计40,000,000.00100%10,000,000.0025%3年

注:持有份额总数部分包含利息折份额。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在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中欧滚钱宝货币
基金主代码00121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6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2015年6月15日
赎回起始日2015年6月15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直销柜台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柜台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及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高金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无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 1.00 元。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 元,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元

申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1:假定T日申购金额为10,000元,则投资者可获得的基金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1.00=10,000.00份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0.01份。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无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元。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1:某投资者T日持有本基金份额20,000份,T日该投资者赎回10,000份,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1.00=10,000.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000.00元。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客服电话: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021-68609700

直销中心电话:021-68609602

直销中心传真:021-68609601

网址:www.zofund.com

联系人:袁维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5.2 场内销售机构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湖北广电”

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湖北广电(股票代码:000665)于2015年5月25日起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6月12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该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活跃交易。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如发生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调整估值方法并公告,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3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宜华健康”

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宜华健康(股票代码:000150)于2015年4月15日起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6月12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该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活跃交易。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如发生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调整估值方法并公告,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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