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粤电力A 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5-20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8日上午开市起临时停牌。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事项有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证券代码:000539、200539)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5-2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年第三次通讯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通讯会议于2015年6月12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7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实到董事17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潘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经营决策需要,同意对第八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一)原战略发展委员会为: 主任委员:潘力 委员:李灼贤、洪荣坤、钟伟民、高仕强、孔惠天、李明亮、祝德俊、杨新力、姚纪恒、陆军、毛付根 现调整为: 主任委员:李灼贤 委员:钟伟民、洪荣坤、高仕强、孔惠天、李明亮、祝德俊、杨新力、姚纪恒、陆军、毛付根 (二)原审计委员会为: 主任委员:丁友刚 委员:杨新力、姚纪恒、毛付根、张华 现调整为: 主任委员:丁友刚 委员:钟伟民、姚纪恒、毛付根、张华 (三)原提名委员会为: 主任委员:刘涛 委员:潘力、钟伟民、姚纪恒、沙奇林、陆军、张雪球 现调整为: 主任委员:刘涛 委员:李灼贤、杨新力、姚纪恒、沙奇林、陆军、张雪球 (四)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 主任委员:张华 委员:高仕强、孔惠天、刘涛、沙奇林 现调整为: 主任委员:张华 委员:高仕强、李明亮、刘涛、沙奇林 (五)预算委员会为: 主任委员:李灼贤 委员:洪荣坤、高仕强、李明亮、祝德俊、胡效雷、丁友刚、张华 预算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本议案经17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发行短期融资券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发行短期融资券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授权额度不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后2年内。 本议案经17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应内容进行修改。 本议案经17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本议案经17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在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5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5-22)。 本议案经17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简称:粤电力A 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5-2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2015年6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15:00至2015年6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9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5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凡是在2015年6月1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B股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凡有出席资格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者,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代为行使权力;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八)公司将于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三次通讯会议审议批准,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发行短期融资券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4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披露情况:以上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2015年3月21日和6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香港商报》、巨潮咨询网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2015年第一次、三次通讯会议决议等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015-21)。 (四)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2015年6月22日至股东大会召开日2015年6月30日14:30以前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登记。 (三) 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604室公司董事会事务部 (四) 登记手续: 1、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法人股东)应将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15年6月29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015年6月30日下午14:3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2、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个人股东)、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B股股东应将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式样)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15年6月29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015年6月30日下午14:3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3、B股股东也可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其权力,委托书可直接向股票托管券商索取。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维、张少敏 联系电话:(020)87570276, 87570251 传真:(020)85138084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604 邮编:51063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授权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A股: B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附件二: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539;投票简称:粤电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粤电力A”和”粤电力B“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②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弃权票,对议案三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③如某股东对议案三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四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四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四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15:00至2015年6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