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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5-024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12日上午9:00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22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曲思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王瑞旭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王瑞旭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2日 附件: 王瑞旭先生简历 王瑞旭: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7月大学毕业分配至齐鲁石化胜利炼油厂工作,历任车间操作员、技术员、技术组长、副主任、主任;2003年9月至2007年3月任胜利炼油厂副总工程师兼生产技术处处长(其中,自2005年被聘为齐鲁石化公司高级专家);2007年3月至2008年7月任中国石化齐鲁分公司科技部副部长;2008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中国石化齐鲁分公司炼油厂副厂长;2012年12月至2015年6月任青岛惠城石化公司总经理。 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次;中石化科技进步一等奖1次、二等奖3次和三等奖1次;中石化炼油全流程优化现代化管理成果二等奖;齐鲁分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 其目前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5-025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6月5日在公司局域网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5年6月12日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22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谷元明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5-026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上市近5年来,借助资本市场优势,在公司股东及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营收利润屡创新高,技术创新成果丰硕,公司规模逐步壮大。为进一步拓展公司发展空间,增强公司整体竞争优势和发展后劲,公司拟在大连市设立中油三维(大连)能源有限公司(备用名称:中油三维(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中油三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出资比例占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行为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油三维(大连)能源有限公司(备用名称:中油三维(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公司形式: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5,000万元,出资比例占中油三维注册资本的100%。) 4、法定代表人:高勇 5、住所: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 6、经营范围:石油及制品销售和贸易经纪(不含原油、仓储、运输;涉及危险化学品等凭相关许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经营广告业务、投资咨询,国内一般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燃料油、润滑油、钢材、木材、煤炭、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矿产品、阀门、有色金属、办公用品、汽车零部件、计算机硬件、建材、五金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以最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油三维主要目的是为进一步拓展公司发展空间,增强公司整体竞争优势和发展后劲。 通过设立中油三维,公司进一步将产业链延伸至石油及制品销售和贸易经纪等领域,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范围,完善公司产业链,提升公司盈利空间;另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与参股公司上海志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39%的股权)的协同发展,助力其打造全国性化工、石化原材料B2B电子商务平台。 本次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存在的风险 (一)政策、行政审批风险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存在因当地政府政策、行政审批等因素导致的风险。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当地政府政策变化,主动与当地政府沟通,积极应对上述风险。 (二)内部管理风险 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可能存在着公司管理、资源配置、人力资源等公司内部管理方面的风险,本公司将不断完善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5-027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联信催化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联信"或"卖方")与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宁煤"或 "买方")在银川市签订的《神华宁煤集团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一氧化碳耐硫变换装置耐硫变换催化剂订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7,724.40万元。 二、交易双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买方基本情况 买方: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640000000004415 法定代表人:王俭 注册资本:1003046.64万元 注册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 煤炭洗选加工,煤炭销售,煤炭制品及深加工,进出口业务,对外经济合作,化工建材等。 公司与神华宁煤不存在关联关系。 2、卖方基本情况 卖方:青岛联信催化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曲思秋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所:青岛胶州市胶州湾工业园 成立时间:2012年6月5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催化剂、脱毒剂、助剂、吸附剂、脱硫剂(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限制或禁止生产经营的产品);催化剂的技术咨询服务;催化剂专用设备销售。(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青岛联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4年度),公司与神华宁煤发生的业务总金额为:659.94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0.86%。 (三)履约能力分析: 神华宁煤是神华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也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势骨干企业,资金实力雄厚,信用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日期:2015年6月10日。 (二)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立即生效。 (三)合同总价:人民币7,724.40万元。 (四)合同标的:QDB-05型催化剂和QDB-04-X型催化剂。 (五)交货时间:货物暂定为3批交货:第一批交货时间应在2016年1月2日前;第二批交货时间应在2016年4月5日前;第三批交货时间应在2016年9月5日前。 (六)货款支付: 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相应文件并审核无误后45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20%; 2、进度款:合同货物原材料运抵卖方工厂,经买方代表现场见证,买方收到卖方相应文件并审核无误后45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40%; 3、到货款:到货后,合同货物运抵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双方验收合格,买方在收到相应文件后30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货款; 4、性能验收款:合同货物安装调试达到性能指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相应文件并审核无误后45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10%; 5、质保金:待全部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卖方提交的相应单据经买方审核无误后45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10%。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724.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03%,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对公司经营业绩有一定的影响。 (二)本合同对公司及青岛联信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及青岛联信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针对《神华宁煤集团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一氧化碳耐硫变换装置耐硫变换催化剂订货合同》,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 (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神华宁煤集团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一氧化碳耐硫变换装置耐硫变换催化剂订货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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