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然灾害导致广西大化猪场的损失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广西省大部分地区连降特大暴雨,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汉世伟畜牧有限公司大化猪场所在地河池市大化县六也乡大部分地区发生洪涝灾害。其中,大化母猪场受洪涝灾害影响最大,猪舍被洪水淹没;大化公猪站、保育场以及广西地区其他猪场暂未受到洪涝灾害影响,生产秩序一切正常。 灾害发生后,公司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大化县政府等各级领导也积极帮助公司进行人员安置等工作。目前大化母猪场全体工作人员已转移到安全地点安置,未出现人员伤亡。大化母猪场灾前存栏基础母猪公猪5117头;后备母猪2236头;仔猪10000头。公司对大化猪场固定资产及除猪只以外的存货全额投保了财产一切险,对能繁母猪投保了能繁母猪养殖保险,对育肥猪投保了育肥猪养殖保险。 灾害结束后,公司将对大化母猪场进行全面修理维护并彻底清洗消毒后逐步转入母猪恢复生产,预计9个月后可以恢复至满负荷生产。 经初步测算,预计本次自然灾害扣除保险理赔后将造成1100万元左右的直接损失。公司将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进行灾后重建,并向当地政府申请灾后扶持资金等,以最大限度降低本次灾害造成的损失。该猪场2014年全年营业收入占2014年公司总营业收入2.2%。上述受灾损失将对公司2015 年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若该事项造成2015年1-6月实际经营业绩超出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范围,公司将及时披露业绩预计修正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3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3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经核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其中一份关注函的出具年份出现错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原公告内容: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监管局")于2015年5月出具的年报关注函 2012年5月4日,公司收到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年报关注函》。 2012年5月8日,公司出具《年报关注函回复》,就浙江监管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现更正为: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监管局")于2012年5月出具的年报关注函 2012年5月4日,公司收到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年报关注函》。 2012年5月8日,公司出具《年报关注函回复》,就浙江监管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除上述更正外,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此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005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引力股份 股票代码:603598)于2015年6月11日、6月12日、6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得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6月11日、6月12日、6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宜。 2.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5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011锡业债”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的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是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锡业"或"发行人")"11锡业债"(证券代码:112038)的受托管理人,现就有关履职情况说明如下: 2015 年5月28日,锡业股份公告了由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出具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5)》(信评委函字【2015】跟踪116号),根据跟踪评级报告,中诚信认为:锡业股份具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偿债能力,但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11锡业债"本息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担保人")持续亏损,对债券的保障程度减弱。中诚信维持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下调债券信用等级至AA(2014年债券信用等级为AA+)。国信证券提请债券投资者关注债券评级下调及担保人持续亏损事项。 就"11锡业债"债券信用等级下调事项,国信证券向锡业股份及担保人出具了问询函,锡业股份认为: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有能力按期付息和到期偿还本金,"11锡业债"的不存在本息兑付风险。担保人认为:公司有能力履行对"11锡业债"的本息担保,不存在影响担保能力的不利变化。 国信证券将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11锡业债"的资信状况,行使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6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