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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苏常柴A、苏常柴B 股票代码:000570、200570 公告编号:2015-017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561,374,3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1,227,486.52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总股本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1,374,3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9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B股非居民企业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0.18元,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9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按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5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7885)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25日; 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5年6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2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截止2015年6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15年6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B股股东于2015年6月29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六、其他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15年7月30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123号 咨询联系人:何建江 咨询电话:0519-68683155 传真电话:0519-86630954 八、备查文件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0570、200570 证券简称:苏常柴A、苏常柴B 公告编号:2015-018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苏常柴A 股票代码:000570)于2015年6月11日、6月12日、6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核查完毕,现将核查结果予以说明。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本公司对管理层及控股股东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本公司未发现有公共传媒报道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及有关人员不存在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动期间,控股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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