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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0 证券简称:通润装备 公告编号:2015-021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5-06-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5年5月29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250,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0,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0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06月2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0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于2015年0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海虞镇周行通港工业开发区 咨询联系人:蔡岚 咨询电话:0512-52343523 传真电话:0512-5234655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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