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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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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2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3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自6月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7月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日,中介机构正在开展有关尽职调查等工作,公司与相关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涉及的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5-001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绿城水务,股票代码:601368)于2015年6月15日、2015年6月1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特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15日、6月1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公司控股股东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经营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16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国企改革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基金代理销售年度框架协议》,自2015年6月17日起恒泰证券开始代理招商国企改革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403)的账户开户、认购等业务。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开放式基金代理销售补充协议》、《基金代理销售年度框架协议》,自2015年6月15日起中信建投证券、华龙证券开始代理招商国企改革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403)的账户开户、认购等业务。

  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费)

  3、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渠道网址客服电话
恒泰证券www.cnht.com.cn4001966188
中信建投证券www.csc108.com4008888108
华龙证券www.hlzqgs.com4006-89-8888,0931-96668

  

  四、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销售机构基金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28 证券简称:思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5-023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无董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李霞女士函告,自2015年4月14日起至2015年6月15日期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累计挂牌出售本公司股票总计9,268,1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9%),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李霞集中竞价交易2015年4月14日起至2015年6月15日期间23.71926.81841.49
合计--926.81841.4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李霞合计持有股份52,191,0308.4042,922,8466.9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2,191,0308.4042,922,8466.9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因公司于2005年9月28日公告的《上海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全文)》,李霞女士曾作出如下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公司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公司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上述承诺已于2008年11月10日履行完毕。

  对于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李霞女士没有最低减持价格等相关承诺。

  3、李霞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三、备查文件

  1、李霞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函告。

  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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