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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1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5-06-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5年6月17日9点30分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6月5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董事高永春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梁晓东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温萍女士、白璐女士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长杨永柱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王景升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程国彬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鞍重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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