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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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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15-022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平高电气")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6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李永河、魏光林、李文海、石丹、庞庆平、张建国、徐国政、王天也、李涛九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庞庆平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遴选,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聘任刘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刚先生简历如下:

  刘刚,男,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河南农业大学本科,西安交通大学工程硕士。2001年参加工作,历任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设计员、工程部主任工程师、工程部副部长,销售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销售部部长,现任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徐国政、王天也、李涛就董事会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刘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办理总金额为人民币柒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授权董事长李永河先生在以上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在相关合同、契约及与授信业务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上签字或签章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

  附件: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董事会拟聘任的副总经理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拟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刘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与其所聘岗位以及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经历、履职能力和条件。

  2、本次会议拟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聘任、审议及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刘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徐国政、王天也、李涛

  201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武锅B退 公告编号:2015-041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十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被摘牌。

  本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三十个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日(含本公告日)为第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本公司股票将于十五个交易日(或者于 2015年 7月 10 日)后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23日、29日披露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示性公告》,并在公告中提示:"若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通用电气没有主动以要约收购的方式继续购买本公司股东的股份权益的商业意图。"

  2015 年5月22日,本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5】215号《关于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武锅B退

  涨跌幅限制:10%

  二、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本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15年5月29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15年7月10日。本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的全天停牌将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应当遵守《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个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三、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2015 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承诺:在公司股票的退市整理期期间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路1号

  邮 编:430205

  电 话:027-81993700、81994270

  传 真:027-81993701

  五、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885 证券简称:吉祥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5-007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吉祥航空")股票交易于2015年6月16日、6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6月16日、6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证确认,不存在涉及吉祥航空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于2015年5月30日公告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临2015-001)中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自该公告日起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除发行股份以外的其他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该承诺继续有效。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5023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2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相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11层;

  3、咨询联系人:田峰;

  4、咨询电话:0551-62661906;

  5、传真电话:0551-62661906。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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