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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15-063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12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17日下午13: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修改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授予日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项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46.3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确定2015年6月18日作为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价格依据激励计划规定按照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确定,即9.17元/股。 《关于修改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授予日等相关事项的公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更新后)》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翁伟文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15-064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6月17日下午13:30分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核实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按照《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向激励象授予预留部分股限制性股票。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更新后)》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15-066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方正电机,股票代码:002196)股票于2015年6月16日、2015年6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董事会对公司自身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情况进行了电话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9日、2015年6月16日发布了《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修订稿等相关公告,详细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上海海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和杭州德沃仕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购买其分别持有的上海海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杭州德沃仕电动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张敏和翁伟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互为前提,同时实施,均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止本公告日,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本公告中第二部分第1条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有交的其他风险详见《《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重大风险提示"。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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