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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15-039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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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3日,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发布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5年5月14日发布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及于2015年6月18日发布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鉴于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的临时提案与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第9项议案的审议内容均为修订公司章程,决定取消网络投票的总议案。
经上述更正后,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30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下午3:00 至2015年6月3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24日
6、出席对象:
(1)于截止2015年6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于H股市场发布的有关公告。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聘请的监票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7号大街6号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浙江世宝201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2、审议《浙江世宝2014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3、审议《浙江世宝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4、审议《浙江世宝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5、审议《浙江世宝2014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6、审议《浙江世宝2015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7、审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浙江世宝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8、审议《浙江世宝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9、审议《修订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10、审议《浙江世宝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10.1 选举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10.1.1 重选张世权先生为公司董事;
10.1.2 重选张宝义先生为公司董事;
10.1.3 重选汤浩瀚先生为公司董事;
10.1.4 重选张兰君女士为公司董事;
10.1.5 重选朱颉榕先生为公司董事;
10.1.6 重选张世忠先生为公司董事;
10.2 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10.2.1 重选张洪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0.2.2 重选郭孔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0.2.3 选举沈成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1、审议《修订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12、审议《浙江世宝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普通决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2.1 重选杨迪山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12.2 重选沈松生先生为公司独立监事;
12.3 选举冯燕女士为公司独立监事。
13、审议《修订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特别决议案)。
载有上述第1至7项议案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载有上述第8项议案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载有上述第9至11项议案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载有上述第12项议案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以及载有上述第13项临时提案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分别刊登在2015年3月30日、2015年5月13日及2015年6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公司独立董事将于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2014年度履职情况,该等报告将作为听取报告,无需股东作出决议。公司的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已经刊登在2015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其中,议案4、议案7、议案10、议案12须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根据相关规定,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6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7号大街6号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证明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 1:00~3:00。
(2)投票代码:362703;投票简称:世宝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i)买卖方向为买入;
(ii)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对于选举董事的议案10,10.01元代表第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02元代表第二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此类推,至10.06元代表第六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1.01元代表第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11.02元代表第二位独立董事候选人,11.03元代表第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对于议案11,委托价格则为12.01元。对于选举监事的议案12,则1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13.03元代表第三位候选人。每项议案具体对应的委托价格见下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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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v)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0及议案1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具体规则如下:
(a)投资者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等于投资者持有的股数与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投资者可以把所有表决权票数集中投给一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名董事候选人。例如,如投资者持有股数为10000股股份,本次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为6名,则投资者持有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为60000票(即10000股×6=60000票)。投资者可以将60000票分散投给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60000票全部投给其中1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b)投资者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等于投资者持有的股数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投资者可以把所有表决权票数集中投给一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名董事候选人。例如,如投资者持有股数为10000股股份,本次选举应选独立董事为3名,则投资者持有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为30000票(即10000股×3=30000票)。投资者可以将30000票分散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30000票全部投给其中1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c)投资者应以其所拥有的最大表决权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投资者所投票数多于其持有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时,则其对该议案的投票无效,少于其持有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时,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
例如,对“重选张世权先生为公司董事”进行表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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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vii)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下午3:00 至2015年6月3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刘晓平(公司董事会秘书)
电话:0571-28025692
传真:0571-28025691
电邮:ir@zjshibao.com
2、会期及费用说明: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载有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议案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已经分别刊登在2015年3月30日、2015年5月13日及2015年6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载有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议案的资料同时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com.hk)及将以通函方式印送H股股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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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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