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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5—054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偿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的基本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定向回购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帆达”)持有的应补偿的本公司A股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 总价1元人民币。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 回购数量及比例:752,38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14%。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1元人民币。 回购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15年6月12日,本公司对补偿A股股份752,388股予以回购,并转入本公司设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占回购前本公司总股本的0.14%,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回购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本公司披露回购注销股份公告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为了满足当前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控股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5—053),于6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除此之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本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15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并及时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报告 ■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15-019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1日、5月28日、6月4日、6月11日停牌。(详见公司2015年5月22日、5月28日、6月4日、6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016、017、018)。 截止目前,现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准备材料,全力推进各项工作,鉴于该重大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为准,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6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5-4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获得厦门市国资委 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接到间接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通知,国贸控股已收到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批复》(厦国资产[2015]164号),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进行了批复: 一、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二、按照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13亿元。同意国贸控股及其全资子公司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自筹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量的30%,确保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国贸控股及其全资子公司在公司的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原先的30%。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15-032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控股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正在谋划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粤高速A、粤高速B,股票代码:000429、200429)已于2015年4月8日起停牌。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粤高速A、粤高速B,股票代码:000429、200429)称、代码)自2015年4月22日起继续停牌。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商讨并推进相关工作,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正收集整理相关尽职调查资料并起草专项报告,公司正有序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777 股票名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7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九次股东大会(2014年年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3,417,5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第十九次股东大会(2014年年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26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新区珠江路501号公司董秘室 咨询联系人: 袁德钢 陈维 咨询电话:0512-66672245 传真电话:0512-67526983 邮政编码:21501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九次股东大会(2014年年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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