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38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车建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车建工")于2015年6月17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该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协议经双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长期有效; 4、本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北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宏伟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主营业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开发;销售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15号楼五层501、 503 北车建工是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拥有城市有轨电车建设系统集成、关键技术、规划设计、建设模式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核心竞争力,并充分借助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产业链优势,以构建智慧、绿色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为主线,拓展联动,为未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和全生命周期服务。 北车建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北车建工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过任何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北车建工与公司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确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1、 合作宗旨 以整合各自资源优势结成长期共同发展联盟为目的,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特色,促进技术、资本、人才、市场等资源的有效对接,不断拓展合作空间,推进双方在轨道交通和智能交通等产业领域的发展,实现合作共赢。 2、 合作内容 (1)双方合力拓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PPP、EPC项目,在PPP、EPC项目的市场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等方面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共赢。 (2)双方合力针对轨道交通行业及智能交通行业的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应用等方面共同开展前瞻性研究,促进行业交流,引领行业发展。 (3)双方在良好合作的基础上,有意愿在未来成立合资合作公司,建立更紧密、更长远的以资本、核心技术等为纽带的合作关系,共谋发展大局。 3、 合作机制 (1)双方建立高层定期沟通机制,以推进各项合作工作的顺利开展。 (2)双方在框架协议签订之后,成立专项联络小组,针对各具体合作事项分别进行研讨和落实。 (3)针对具体合作事项,双方依据协议确立的原则和相关约定,另行签署相关文件,以进一步明确双方之间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领先的智能交通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业务涵盖公路、轨道交通、城市交通、民航、水运等行业和信息服务领域以及车联网运营服务,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业务方面的重大变化。 2、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轨道交通行业、智慧交通行业的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应用等方面的实力,更利于公司提高技术、拓展业务。 3、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履行该协议而对北车建工通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5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是双方就后期深入合作达成的初步共识,具体事宜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正式的合作协议尚未签署,正式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具体内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以及合作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北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3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夏曙东先生的通知,其质押的公司股份14,3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3%)中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1%)已经解除质押。此次部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本次解除质押的4,000万股之前被用于担保或偿还因废止VIE架构而给北京千方车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以及贷款担保,质押期限从2014年9月30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质押日止。原质押情况详见2014年9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4-09-30/1200277456.PDF)。 截止本公告日,夏曙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7,201,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0%,其此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91%,解除本次4,000万股股份后仍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3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2%,占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65.65%。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