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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5-临037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因该事项尚在讨论中,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奥瑞金,股票代码:002701)自2015年5月14日开市起停牌,并于5月14日披露了《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2015-临030号),5月21日、5月28日、6月4日、6月11日分别披露了《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2015-临031号、2015-临033号、2015-临035号、2015-临036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但该重大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奥瑞金,股票代码:002701)将于2015年6月1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2015-006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石大胜华 股票代码:603026)于 2015 年 6 月16 日、6 月 17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征询,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 年 6 月16 日、6 月 17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书面征函确认,已披露的信息没有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没有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5-023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国信金控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青岛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10日,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与青岛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0,200,278股,减持比例为1.5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国信金控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青岛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本次减持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361,6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50%(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200,2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1%;有限售条件股份47,161,3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9%);在本次减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161,3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9%(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本次减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4 债券代码:122156 债券简称:12厦工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2年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03 ●回售简称:厦工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期: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1日 ●回售申报有效数量:70,000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70,000,000.00元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5年6月18日 根据《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本公司发行的2012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厦工债,债券代码:122156)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申报期内(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1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2厦工债”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的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5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5-028、029”号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12厦工债”债券回售申报登记的统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70,000手(1手为10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70,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6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5-030”号公告)。 2015年6月18日为本次回售申报的资金发放日,此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70,000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70,000,000.00元。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2厦工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如下: 单位:手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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