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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5-06-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3版)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或基金账户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募集期截止日16:3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四、基金代销机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以本基金各代销机构规定为准。 2、投资者通过基金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必须事先在基金代销机构处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二)通过本基金各场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本基金场外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流程详见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和有关说明。 五、清算与交割 基金募集期间,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由注册登记机构开立的本基金募集专户中,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六、募集费用 本次募集中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若本基金募集失败,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由注册登记机构出具基金募集资金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基金管理人应将验资报告及本基金备案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次日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若因本基金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而导致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基金募集费用,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八、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毕玉国 成立时间:2002年8月23日 联系人:兰剑 联系电话:021-38909626 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客服热线:95594 公司网站: www.bankofshanghai.com (三)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毕玉国 客户服务电话:95538转6 、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38909798 联系人:李忆莎 联系电话:(021)38909777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 https://trade.wjasset.com/ 2、代销机构 (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联系人:汤征程 电话:021-68475521 客服电话:95594 公司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2)其他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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