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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2015-76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5年6月29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29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29日 至2015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4、5、6、7、8、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0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并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15年6月23-24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为法人的,还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采取传真登记的方式。 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大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联系人:刘雅清 联系电话:0755—25266298 传 真:0755—25266279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珠宝大楼3楼 邮政编码:518020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086 股票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5-75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于6月17日、6月1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 。 2、经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6月17日、6月1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本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 2、董事会经与本公司管理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说明如下: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尚未发现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传闻;公司及有关人员未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除已公告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披露的公开信息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与此类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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