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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5-047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 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的通知,并获悉以下事项: 1、控股股东股票质押事项 2015年6月15日,银亿控股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00,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11.64%)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1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2月16日。 2、控股股东股票解除质押事项 银亿控股于2014年12月17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92,093,86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10.72%)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2月1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2月17日。(相关公告编号为:2014-074) 2015年6月17日,银亿控股将上述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92,093,862股股份,进行了提前购回,并办理了相关股票质押解除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银亿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768,024,118股(根据银亿控股与七位自然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银亿控股需转让的本公司450,000,000股股份目前尚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因此银亿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仍为768,024,11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9.41%;其中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43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0.29%。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5-048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亿股份”)于2015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主要内容为:2015年6月15日,银亿控股与关联自然人熊基凯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000万股股份转让给熊基凯先生,占银亿股份总股份数的29.10%;同时,银亿控股分别与非关联自然人孔永林、鲁国华、姚佳洪、蒋伟平、张学通、周株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0万股股份转让给前述六方,占银亿股份总股份数的23.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现将银亿控股与熊基凯先生以及其他六位非关联自然人之间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如下: 一、银亿控股与熊基凯先生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银亿控股和熊基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熊续强先生与熊基凯先生是父子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银亿控股与熊基凯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股权转让后,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基凯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568,024,118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66.13%。 二、其他六位非关联自然人之间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孔永林、鲁国华、姚佳洪、蒋伟平、张学通、周株军六位非关联自然人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其他相关说明 修订后的《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刊登在2015年6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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