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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特发信息 股票代码:000070 公告编号:2015-45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6-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 2015年6月18日(周四)14:30; 网络投票: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从2015年6月17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18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5日(星期一) (5)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 王宝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 10人,代表股份140,523,790股,占公司总股本271,000,000股的51.8538%。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3名股东,代表股份140, 421,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1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0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6%。 公司董事长,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刘学钧律师、杨睿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0,433,2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356%;反对90,5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下同)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465,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3324%;反对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议案通过。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0,433,2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356%;反对90,5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465,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3324%;反对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议案通过。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0,433,2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356%;反对90,5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465,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3324%;反对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议案通过。 4、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33,2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356%;反对90,5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465,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3324%;反对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议案通过。 5、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0,433,2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356%;反对90,5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465,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3324%;反对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议案通过。 6、审议公司《关于确定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33,2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356%;反对90,5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465,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3324%;反对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议案通过。 7、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提出异议,故将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选举结果如下: 7.1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1.1 选举李明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40,422,201票。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13,454,555票。当选。 7.1.2选举张瑞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40,422,201票。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13,454,555票。当选。 7.1.3选举王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40,422,201票。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13,454,555票。当选。 7.1.4选举蒋勤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40,422,201票。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13,454,555票。当选。 7.1.5 选举张心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40,422,201票。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13,454,555票。当选。 7.1.6 选举常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40,422,201票。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13,454,555票。当选。 7.2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2.1选举王继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40,422,200票。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13,454,554票。当选。 7.2.2选举韦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40,422,200票。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13,454,554票。当选。 7.2.3选举王宇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40,422,201票。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13,454,555票。当选。 7.3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7.3.1选举罗伯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140,422,200票。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13,454,554票。当选。 7.3.2 选举刘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140,422,200票。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13,454,554票。当选。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业经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刘学钧律师、杨睿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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