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15-026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商谈筹划涉及本公司的有关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5日起连续停牌。公司已于2015年6月5日、201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2015-025)。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经多方论证与协商,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9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7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伟星股份,证券代码:002003)自2015年6月5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分别于2015年6月6日、2015年6月12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和《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鉴于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尚处于商议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6月19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5-053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6月5日13:00起停牌。公司已于2015年6月5日、6月12日刊登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 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资产收购,截止本公告日,该重大事项仍在开展相关工作,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冠福股份,证券代码:002102)自2015年6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增加土地储备,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平湖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参加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分别以14,162.00万元和25,294.00万元竞得位于平湖市新07省道东侧、池海路南侧、梅园路西侧的两地块。 地块1:位于新07省道东侧、池海路南侧、梅园路西侧。土地面积38286.6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8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为70年。 成交价为14,162.00万元。 地块2:位于新07省道东侧、池海路南侧、梅园路西侧。土地面积64260.8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8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用途为商服、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 成交价为25,294.00万元。 平湖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备查文件: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