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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31版)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49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6月18日上午08:30以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汪大维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逐项核对后,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提议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对本议案所有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特定对象的类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900万股,不低于500万股。在前述范围内,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6月19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55.65元/股。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锁定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59,531.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弥补不足部分。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号临2015—055。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5-053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募集资金规模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具体方案; (2)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合约和文件; (3)决定并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 (4)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事宜; (5)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下属子公司的增资、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注册资本的增加、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备案事宜;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 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9)如证券监管部门有关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进行调整; (10)本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有效。 (1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和授权具体负责实施和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其他相关事宜,并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及的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5-051。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7月6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
股票代码:603118 股票简称:共进股份 编号:临2015-052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发生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5日起开始停牌,并于2015年6月12日连续停牌。(详见公司2015年6月4日披露的2015-045 号公告、2015年6月11日披露的2015-047号公告) 自股票停牌后,公司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筹划和沟通,并于2015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6月19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0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6月18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漆建中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逐项核对后,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提议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对本议案所有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特定对象的类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900万股,不低于500万股。在前述范围内,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6月19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55.65元/股。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锁定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59,531.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弥补不足部分。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5-05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1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修订为: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5年修订)》在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并在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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