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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5-07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份质押并终止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6月1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通知,方正集团已将原通过质押式回购方式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335,000,000股办理解除质押;已将通过融资融券方式转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账户的本公司股份700,000,000股划回普通证券账户,终止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截至本公告日,方正集团持有本公司2,284,609,852股,占公司总股本27.75%,不存在股份质押或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5-042 债券代码:112043 债券简称:11东控02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 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持有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莞证券)20%股权。6月19日本公司收到东莞证券的告知函,称其已于近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材料,并于6月19日领取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665号)。根据受理通知书的内容,中国证监会对东莞证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东莞证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东莞证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该事项的审核时间长短,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度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0日
股票代码:众生药业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5-072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张绍日先生关于其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张绍日先生于2014年6月18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49%,占公司总股本的2.71%。)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6月1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 年6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5年6月18日, 张绍日先生就其所持有的上述1,000.00万股公司股份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购回业务,并完成相关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张绍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1,78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9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绍日先生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596.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9.00%,占公司总股本的12.44%。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8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德力股份,证券代码:002571)于2015年5月4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研究确认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经2015年5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策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自2015年5月11日开市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2015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且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仍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本次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576 股票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5-21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三旧”改造部分地块公开挂牌出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厂区"三旧"改造协议书》的协定,经江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位于公司原制糖车间西南角地块(江门市区JD2015-6号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并于2015年6月19日予以了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江门市区JD2015-6号地块位于公司原制糖车间西南角,即东至甘北路,西至甘棠路,南至新宁街,北至甘化二路;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建设用地面积58,304.6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面积11,664.6平方米,住宅用地面积46,640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日起计: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二、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34,984万元,最低增价幅度100万元/次。 三、该地块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至 2015年7月8日,申请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20日的工作时间,挂牌竞价时间为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22日16时的工作时间。 四、宗地竞得人按价高者得原则并根据挂牌交易程序规则确定。 该地块公开挂牌出让的具体信息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yjy.jiangmen.gov.cn)上发布的《江门市区JD2015-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等相关文件。公司将根据土地出让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5-013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第四期土地收储补偿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与南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就位于南平市工业路102号水东街道办事处塔下村老厂区地块签订《收储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收储补偿费分四期支付(该协议详见公司2014年9月20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24)。 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收到南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支付的第四期补偿费人民币3,194.94万元。(经南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同公司最终移交清点确认,其中两台变压器设备公司因生产需要留用,两台设备合计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55万元,经双方协商同意从第四期收储补偿费用3,201.49万元中扣除6.55万元,第四期收储补偿费用实际拨款为3,194.94万元)。 公司前三批搬迁补偿款相关内容分别详见2014年10月11日、2014年11月21日和2015年1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第一期土地收储补偿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第二期土地收储补偿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6)、《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第三期土地收储补偿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1)。 截至目前,公司同南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的《收储补偿协议》四期补偿费用款已全部到位,共计人民币21,336.72万元。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处理,计入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企业取得的收储补偿费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作为资本公积处理,本次收到的搬迁补偿款对公司2015年度当期利润无重大影响,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5-026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2年9月完成。公司聘请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担任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法定督导期结束之日止。 公司2014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14年11月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启动后,公司决定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兴业证券签订了《关于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协议》。兴业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需延长保荐期间的按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平安证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平安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兴业证券完成。兴业证券已指派杨海生先生、吕泉鑫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法定督导期结束之日止。(附:杨海生先生、吕泉鑫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9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杨海生先生、吕泉鑫先生简历 1、杨海生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曾参与、负责多家公司的改制辅导、新股发行、配股增发及购并等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改制、股票发行上市、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经验。曾负责或参与了ST科苑(000979)、皖维高新(600063)、交大博通(600455)、银轮股份(002126)、海螺水泥(600585)、精诚铜业(002171)、合兴包装(002228)等公司的 IPO或再融资项目的承销与保荐工作。 2、吕泉鑫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曾主持或参与了海源机械IPO、众和股份再融资、福日电子再融资等项目的保荐工作。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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