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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5-043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及增补职工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监事季玉鸣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季玉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季玉鸣先生仍在公司任职。公司对季玉鸣先生在监事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及勤勉尽责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工会会议,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季玉鸣先生主持,经与会委员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选举金娣女士(金娣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一致。 公司最近两年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附: 金娣女士,1979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入职本公司,曾担任公司国际业务部进口主管,自2015年1月起至今担任公司采购部经理。截至2015年6月18日,金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5-044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2015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增加了第11、12、13项临时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6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下午3:00至2015年6月1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5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99号(近苍梧路)上海海悦酒店三号楼宴会厅。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伟国先生 (六)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会议出席情况: 1、 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7人,代表股份总数为股份166,374,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59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中介机构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2、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36,433,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176%; 3、 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4人,代表股份总数为29,941,3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4%。 4、 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45人,代表股份总数为33,942,5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20%。 (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66,365,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1,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6,365,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1,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6,365,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1,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6,365,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1,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166,365,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1,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3,932,9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9%;弃权1,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确认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166,365,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1,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3,932,9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9%;弃权1,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353,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1%;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13,2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365,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1,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353,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1%;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13,2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365,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1,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十一)审议通过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该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子议案: 1、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166,349,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3,917,8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1%;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9%;弃权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 2、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166,349,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3,917,8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1%;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9%;弃权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 3、 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66,349,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3,917,8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1%;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9%;弃权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 4、 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66,349,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3,917,8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1%;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9%;弃权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 5、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166,349,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3,917,8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1%;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9%;弃权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 6、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66,349,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3,917,8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1%;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9%;弃权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 7、 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行权条件、行权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66,335,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31,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3,903,0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34%;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9%;弃权31,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7%。 8、 股票期权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166,349,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3,917,8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1%;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9%;弃权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 9、 授予股票期权的程序及激励对象行权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166,349,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3,917,8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1%;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9%;弃权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 10、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166,349,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3,917,8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1%;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9%;弃权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 11、激励计划变更、终止和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66,349,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3,917,8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1%;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9%;弃权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 (十二)审议通过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66,365,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1,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3,932,9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9%;弃权1,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365,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1,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3,932,9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反对8,1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9%;弃权1,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5-045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李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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