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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5-04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通知情况 2015年6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年6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19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15:00至2015年6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湘潭市韶山西路309号步步高大厦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填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13人,代表股份数 432,026,876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1.006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人,代表股份数431,933,17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0.99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93,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3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32,026,5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1%。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86,198,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4%。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2%。 关联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海霞女士已回避表决。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86,198,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4%。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2%。 关联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海霞女士已回避表决。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86,198,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4%。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2%。 关联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海霞女士已回避表决。 (四)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86,198,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4%。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2%。 关联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海霞女士已回避表决。 (五)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86,198,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4%。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2%。 关联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海霞女士已回避表决。 (六)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86,198,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4%。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2%。 关联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海霞女士已回避表决。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86,198,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4%。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2%。 关联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海霞女士已回避表决。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86,198,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4%。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2%。 关联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海霞女士已回避表决。 (九)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86,198,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4%。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2%。 关联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海霞女士已回避表决。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86,198,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4%。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2%。 关联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海霞女士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6,198,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4%。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2%。 关联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海霞女士已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32,026,5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1%。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2%。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6,198,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4%。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2%。 关联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海霞女士已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6,198,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4%。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2%。 关联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海霞女士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6,198,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4%。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2%。 关联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海霞女士已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32,026,5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1%。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2%。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32,026,5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1%。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2%。 10、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并购基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32,026,5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1%。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5-04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26.47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28,447,298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亿元(含发行费用)。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业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708,168,613 股为基数股,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送1股并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股票股利 70,816,861.30 元、现金红利141,633,722.6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5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6日。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分红派息方案,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格和发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底价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26.47元/股调整为不低于23.88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分红)÷(1+总股本变动比例)=(26.47元/股-0.2元/股)÷(1+10%)≈23.88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28,447,298股调整为不超过142,378,559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计划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3,400,000,000元÷23.88元/股≈142,378,559股(取整数)。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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