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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2015-007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06-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1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161号办公楼1211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10×104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10×104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置换金额为200,000,000元,研发中心项目置换金额为8,541,206.95元,共置换金额合计208,541,206.95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独立董事韩秋燕、万国华、高如艳发表了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的募集资金7,660.065431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关于成立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设立子公司东营博川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名称以工商局最终核定为准),东营博川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东营中石大工贸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注册资本及部分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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