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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5-055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15年06月14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5年06月19日以现场参与和通信表决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张钜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田智勇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峰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逐项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在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如下:

2.1 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2.2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2.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主承销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2.4 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6月24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18.13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2.5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65,969,635股(含165,969,635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2.6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902.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项目及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LTE智慧专网集群综合解决方案项目100,985.32100,985.32
智慧城市专网运营及物联网项目41,672.0041,672.00
军工通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5,245.6345,245.63
融资租赁业务资本金补充项目23,000.0023,000.00
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90,000.00
合计300,902.95300,902.95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2.7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2.8 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2.9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编制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进一步细化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强化回报股东意识,积极回报投资者,特制订《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0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5-054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2015年06月24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5年06月14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5年06月19日以现场参与结合电话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是蒋叶林、谭学治、李少谦。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监事邓峰、张玉成、王卓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逐项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在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二)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由本次董事会董事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如下:

1、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主承销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4、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6月24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18.13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65,969,635股(含165,969,635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902.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项目及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LTE智慧专网集群综合解决方案项目100,985.32100,985.32
智慧城市专网运营及物联网项目41,672.0041,672.00
军工通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5,245.6345,245.63
融资租赁业务资本金补充项目23,000.0023,000.00
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90,000.00
合计300,902.95300,902.95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7、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8、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四)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编制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五)审议并通过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六)审议并通过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方式、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2)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上市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4)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8)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设有关的相关事项;

(9)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七)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进一步细化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强化回报股东意识,积极回报投资者,特制订《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八)审议并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11月30日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及2014年5月份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对《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5年6月修订)》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票数的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0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5-05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德国全资子公司预中标荷兰公共安全

应急服务更新C2000通信系统基础设施

项目Part1部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进展情况

2015年3月9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对外披露了《关于德国全资子公司预中标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C2000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Part1部分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公司德国子公司HMF预中标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C2000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的Part 1部分。

2015年3月31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对外披露了《关于德国全资子公司预中标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C2000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Part1部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公司德国子公司HMF收到荷兰安全与司法部的通知邮件,由于KPN、Motorola和Koning & Hartman组成的联合投标方(以下简称“KMK”)在法定期限内(预中标结果发出后20天内)向荷兰政府提起了法律诉讼,根据相关规定,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C2000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Part1、Part2和Part3都将被暂停,在诉讼结果明确之前,暂停宣布最终中标结果。

2015年6月17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对外披露了《关于德国全资子公司预中标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C2000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Part1部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公司德国子公司HMF获悉了诉讼结果,荷兰海牙法庭判决KMK为败诉方。

北京时间2015年6月17日晚间(荷兰当地时间2015年6月17日工作时间),公司德国子公司HMF与荷兰安全与司法部(代表荷兰国家政府签署协议)就“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C2000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Part1部分”签署了主协议。

二、主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C2000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Part 1部分

2、交易对方:荷兰国家政府,由荷兰安全与司法部代理签署

3、项目主要内容:由德国子公司HMF为荷兰国家政府提供和更新覆盖荷兰全境的Tetra标准的专业无线通信系统产品(包括硬件和软件),并提供售后服务。

4、合同金额:本次签署的主协议未确定最终金额,后续将根据具体设备明细确定,并签署相关附件协议。

5、履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为2015年6月17日至2025年5月16日(含),有效期为9年11个月。其中,2017年5月17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并交付,2017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16日(含)为8年的售后服务期限。

6、结算币种和价格:本合同及附件中所有金额币种均为欧元,所有已约定的价格和关税在本合同存续期内是不可改变。

7、交付设备的使用年限:公司需确保所交付的所有设备有效使用的寿命至2027年5月16日。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荷兰国家政府是荷兰国家政府机构,履约能力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荷兰国家政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合同金额较大,对公司未来的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将产生比较大的积极影响。

该项目是公司自成立以来中标金额最大的项目,标志着公司在全球专网通信行业多年以来的扎实耕耘开始取得丰硕的成果,标志着公司收购德国子公司取得了很好的整合效应,确立了公司在高端的全球公共安全专网通信行业的主要参与者地位,体现了公司向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的战略转型,体现了公司之前对于研发和销售高投入的丰硕回报!

五、风险提示

1、公司已获悉KMK于荷兰当地时间2015年6月19日再次就该项目提起上诉,项目依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项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HMF承担的境外项目,同时也是公司目前承接的最大的项目,虽然公司及德国子公司HMF已积累了丰富的境外大型项目建设经验,但仍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德国子公司HMF与荷兰安全与司法部签署的项目主协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5-056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能达”,证券代码“002583”)自2015年5月2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2015年6月3日、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17日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了相关进展公告。

201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并于2015年6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相关文件。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公司简称:海能达,股票代码:002583)自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以上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方可正式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就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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