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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5-06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15〕56号)通知,公司定于近期发行2015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相关的基本情况如下: 1、债券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 2、发行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债券类型: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 4、发行人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发行人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为30亿元 5、最高发行余额:人民币 44亿元(RMB4,400,000,000.00 元) 6、本期发行金额:人民币 14亿元(RMB1,400,000,000.00 元) 7、债券期限:91 天 8、债券面值:本期短期融资券面值为 100 元 9、发行价格:本期短期融资券按面值 100 元发行 10、发行利率:本期短期融资券采取固定利率,发行利率通过招标系统招标决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利率不变,本期短期融资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1、发行方式:本期短期融资券采取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 12、招标标的:本期短期融资券的票面利率 13、债券形式:本期短期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式 14、债券承销: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承销方式为承销团承销 15、发行对象: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6、招标日:2015 年 6 月 29日 17、分销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18、起息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19、缴款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20、债权债务登记日:2015年6月30日 21、上市流通日:债权债务登记日次一工作日 22、到期兑付日:2015 年 9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3、兑付金额:本期短期融资券到期日按照面值和利息兑付 24、本息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本期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限内到期日的前 5 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人民银行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 25、信用评级: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债项信用级别为A-1级 26、债券担保情况:本期短期融资券无担保 2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相关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短期资金用途 28、交易流通场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29、托管人:本期短期融资券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融资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关于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其他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近期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的披露。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5-06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通知及公告 2015年6月6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年6月15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2015年6月18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23日(星期二)14:55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蔡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数1,092,930,99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6454%,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8人,代表股份数1,074,958,376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1,964,100,000股的54.73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7,972,61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915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收益凭证业务规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对以下事项进行授权: 1、公司柜台市场收益凭证产品的发行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60%,其中:净资本为上季度末数值;如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对净资本时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产品种类及挂钩标的:在原有固定收益型基础上,增加浮动收益型;浮动收益型产品挂钩标的包括个股、ETF、基金、指数、商品等。 3、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4、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发行收益凭证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发行额度内确定每期收益凭证的具体发行方式、规模、期限、偿付安排、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等;@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向主管机关进行产品登记、备案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与发行收益凭证有关的文件;@ (3)办理与发行收益凭证有关的其他一些必要事宜。 (二)、《关于发起设立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拟定名)及安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定名)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1、同意公司发起设立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拟定名)。根据设立方案,公司分三期缴足认缴出资13亿元,首期出资4.3333亿元,均为货币出资。 2、同意公司发起设立安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定名)。根据设立方案,公司出资15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发起设立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拟定名)和安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定名)的相关事宜。 本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方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回避表决。 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其中,参加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有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吴光洋、雷富阳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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